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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预算4174200元,27辆车辆,电子开标,投标保证金30000元。

招标公告贵州省环保绿化截止 2026-11-13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投标截止2026-11-13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3 09:30:00
所属地区贵州省 · 铜仁市
采购人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17.42万元
项目编号XSSCG-2026-9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未明确交付期,但投标截止11月13日
采购人地址江口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XSSCG-2026-905

项目名称: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6212026000E6R

预算金额(元):4174200元

最高限价(元):标项【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41742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

数量:27 辆

预算金额(元):417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优惠,评审时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

(2)货物类项目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仅限小微企业自行制造、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取得小微企业产品相关资质的货物。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但所投产品为大型、中型企业制造或外购经销成品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若项目包含多个独立货物标的,全部标的均须为小微企业自行制造,方可整体享受价格扣除政策,部分符合、部分不符合的,不予扣除。

(3)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如实、规范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供应商虚假声明、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标准为工业,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同等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仅经销外购成品货物、非自身自行制造货物的,不得享受本次价格扣除政策。同一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多重扶持身份的,价格扣除仅享受一次,不重复叠加扣除。

(6)本国产品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本项目全部采购标的须为本国产品,不接受非本国产品(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本国产品标准声明函》,对所投车辆符合本国产品标准进行承诺;声明内容不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按照政府采购弄虚作假相关规定处理。本项目仅接受本国产品竞争,不适用国办发〔2025〕34号文中本国产品20%价格评审扣除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时00分至 2026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电子开评标,请各位供应商携带CA锁前往交易公告指定的开标地点参与开标或选择“不见面”开标模式参与开标。采用电子化开标的,不再进行供应商身份核验,以数字证书为准。2.根据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投标保证金基本信息:(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账号:0614001600000057(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具体缴退流程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办事指南-保证金缴退,自行缴纳保证金);或者采用投标电子保函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常见问题解答—《投标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步骤》)。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足额到账,逾期到账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江口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项目联系人:阳广辉

项目联系方式:0856-390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项目联系人:向秀、张胤、何米卢

项目联系方式:185085341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向秀、张胤、何米卢

电 话:18508534150

内容提要

江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项目,预算4174200元,27辆车辆,电子开标,投标保证金30000元。

关键信息

  • 预算4174200元,27辆车辆,电子开标,投标保证金30000元
  • 截止时间11月13日09:30,开标地点铜仁市江口县
  •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0%,仅限小微企业制造或自有商标
  • 本国产品要求,不接受进口产品,符合国办发〔2025〕34号政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财政部、司法部等文件执行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
  • 货物类项目仅限小微企业自行制造或自有商标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guizhou.gov.cn/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7313930849209958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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