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我公司因生产需要,现需采购焊条(年度框架协议)一批询比公告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公告正文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买卖合同(年度框架协议)
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出卖人 : 签订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厂家品牌 |
|---|---|---|---|---|---|---|---|
| 1 | 焊条 | 422.2.5 | 公斤 | 1 | |||
| 2 | 焊条 | 422.3.2 | 公斤 | 1 | |||
| 3 | 焊条 | 422.4.0 | 公斤 | 1 | |||
| 4 | 焊条 | 507.2.5 | 公斤 | 1 | |||
| 5 | 焊条 | 507.3.2 | 公斤 | 1 | |||
| 6 | 焊条 | 507.4.0 | 公斤 | 1 | |||
| 7 | 焊条 | 427.3.2 | 公斤 | 1 | |||
| 8 | 焊条 | 427.4.0 | 公斤 | 1 | |||
| 9 | 焊条 | 502.3.2 | 公斤 | 1 | |||
| 10 | 焊条 | 502.4.0 | 公斤 | 1 | |||
| 11 | 焊条 | R317-S | 公斤 | 1 | |||
| 12 | 不锈钢焊条 | 601 3.2 | 公斤 | 1 | |||
| 13 | 不锈钢焊条 | 601 2.5 | 公斤 | 1 | |||
| 14 | 不锈钢焊条 | 022.2.5 | 公斤 | 1 | |||
| 15 | 不锈钢焊条 | 022.3.2 | 公斤 | 1 | |||
| 16 | 不锈钢焊条 | 022.4.0 | 公斤 | 1 | |||
| 17 | 不锈钢焊条 | A316L.3.2 | 公斤 | 1 | |||
| 18 | 不锈钢焊条 | 042.2.5 | 公斤 | 1 | |||
| 19 | 不锈钢焊条 | 042.3.2 | 公斤 | 1 | |||
| 20 | 不锈钢焊条 | 042.4.0 | 公斤 | 1 | |||
| 21 | 不锈钢焊条 | 402.3.2 | 公斤 | 1 | |||
| 22 | 不锈钢焊条 | 402.2.5 | 公斤 | 1 | |||
| 23 | 不锈钢焊条 | 2507.3.2(2594) | 公斤 | 1 | |||
| 24 | 不锈钢焊条 | 2507.2.5(2594) | 公斤 | 1 | |||
| 25 | 不锈钢焊条 | 2205.3.2(2209) | 公斤 | 1 | |||
| 26 | 不锈钢焊条 | 2205.2.5(2209) | 公斤 | 1 | |||
| 27 | 不锈钢焊条 | A309.3.2 | 公斤 | 1 | |||
| 28 | 不锈钢焊条 | A309.2.5 | 公斤 | 1 | |||
| 29 | 不锈钢焊条 | 402.4.0 | 公斤 | 1 | |||
| 30 | 不锈钢焊条 | A102.3.2 | 公斤 | 1 | |||
| 31 | 不锈钢焊条 | A102.2.5 | 公斤 | 1 | |||
| 32 | 镍基合金焊条 | Ni357 | 公斤 | 1 | |||
| 33 | 钛焊丝 | TA10 φ2.5 | 公斤 | 1 | |||
| 34 | 钛钯合金焊丝 | TA9-ERTi-7 φ3.2 | 公斤 | 1 | |||
| 合计 |
本合同价格为含 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交货期为出卖人根据买受人实际生产需要量和通知后24小时内按本合同单价送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符合买受人设备使用需要;出卖人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满足买受人使用要求,并保证其产品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服务12个月。
第三条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 1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生产片区各仓库;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免费送货上门,确保产品安全送到交货地点,如途中有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全部损失;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出卖人服务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出卖人应在 48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买受人由此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出卖人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在接到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现场。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产品包装由出卖人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规定执行;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出厂前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货到后,由买受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出厂日期等方面的检验,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买受人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货物未经买受人初步验收合格,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在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
第八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人现场并经买受人清点和验收合格,出卖人提供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入账后第二个月,买受人按本单位月度付款计划承付货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供货不及时出现三次,或未能按买受人要求供货的取消供货资格。 2、出卖人所供产品被发现以假替真,买受人立即解除双方合同,并同时追究出卖人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对买受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调换产品,同时发现后第一次对出卖人予以警告,第二次取消出卖人3个月供货资格,第3次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出卖人在之以后2年内的供货资格;因产品质量对买受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终止出卖人供货外,买受人还要追究出卖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供货价格超过本合同单价的,买受人拒绝付款(双方约定的除外)。合同中未列到的产品,双方可以通过商谈价格后供货,双方协商不成的,买受人有权另选供应商供货。4、其他违约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本合同未有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12 个月内,买受人根据实际需要量通知出卖人供货,具体单价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2、出卖人为本合同附表中所注明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出卖人在收到非本合同附表中所注明的产品计划时,应及时告知买受人进行修正供应商或进行价格商谈,否则视为无效供货,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3、采购总量和各品种数量不确定,具体根据买受人要求执行。采购形式以一般计划或应急计划方式采购。出卖人收到采购计划后,应按时、按量供货。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5、本合同货物在运输、卸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6 、本合同签订后按买受人生产实际需要量,根据本合同单价采购和入账。 7、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伍份,出卖人执壹份。
| 出卖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税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 买受人 单位名称(章)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电 话: 0517-870369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 帐 号: 10354201040008092 税 号: 91320800720586548C |
附件五: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单位需按照下列格式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1、报价单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2、按照附件二“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内容依次提供相关材料。
3、技术/商务偏离表。(如有偏离,需提供下表。如无偏离或未提供偏离表,则视同为完全响应询价函)
(报价文件与询价函的偏离)
| 序号 | 询价函 | 报价文件 | 说 明 |
|---|---|---|---|
| 条目号 | 技术 / 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 / 商务条款 |
报价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询价函的其他条款。
报价人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按评分标准和办法中要求的技术业绩、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按顺序提交材料。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原始公告:http://cgpt.jssyjsgf.com/fzbcgfw/2700.c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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