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需采购1.5吨锂电池叉车1台询比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需采购1.5吨锂电池叉车1台,询比公告
公告正文
(七)投标书澄清
(八)投标书(含投标函、报价表、投标方案等)
(九)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标的物:
(二)型号规格、数量;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三、合同价格
(一)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二)本合同价格为含 1 3 % 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付款规定:
款项可采取银行汇票、承兑或电汇承付方式结算。
(一)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全部设备运到需方现场,经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安全连续运行 168 小时全部验收合格,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 1 3 % 税率)后,需方付合同总价的 90 % 计人民币万元(万元整);
(二)合同总价的 10 %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为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 168 小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有质量问题时,需方暂扣质保金直至供方修复好设备缺陷并赔偿需方经济损失;有质量问题,一次性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达到合同总价的 2.5% 以上时或累计经济损失超过合同总价的 5% 时,需方不予支付质保金,供方同时须承担修复好设备的责任,如质保金不能弥补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供方还应继续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和安装调试期:
(一)本合同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 2 0 日内供方必须具备发货条件,按需方实际需要,接需方通知后 3日内将全部设备运抵需方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 (如因需方原因需推迟交货期,则需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二)运输方式:供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供方承担,到达交货地点后负责卸货,由需方提供协助。
(三)供方必须在需方书面形式通知后 48小时内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现场安装调试期 10 个日。如逾期不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的,视为延期交付,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四)收货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五)合同履行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原楚州区)。
六、需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在合同交货期内,需方有权督促供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督促供方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二)为了便于了解(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的制造情况,在制造过程中,供方在项目试验前一周内应当通知需方,需方有权派员参加有关项目试验。
(三)供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需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供方支付货款。
(四)在(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制造过程中,需方根据需要有权派人到制造现场监造,包括材质、牌号、供应商、外协方等。
(五)在(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制造后期,需方有权派人到供方现场,以便熟悉掌握有关组装工艺,供方需提供有关方便。
(六)如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则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七、供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供方应按合同中明确的(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供货范围,详细技术要求及供货资料,保质保量按期供货。
(二)供方所供的(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必须是确保整体性能优质的设备,并保证全部设备质量和性能。
(三)供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资料和图纸,并对其正确、可靠、成套、完整、清晰负责。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
(四)供方所供设备应切实做到不合格、不配套的设备不准出厂。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因缺陷、制造、调试、材料、技术服务等问题产生故障,供方应在 48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全新的符合质量合格要求的(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全部损失,如48小时内不能负责修复或更换全新的符合质量合格要求的设备,需方有权退货,供方退还已付全部费用及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全部损失。质保期后,供方负责维修,维修及配件均以最优惠的价格供应。
(五)供方所供(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应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如因包装不善所产生的缺损,供方在确保交货期的前提下负责更换及补供,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六)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若因运输途中造成产品缺损时,供方应及时増供缺损件,且交货期不予顺延。
(七)本合同质量保证期限为:本合同设备到需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168 小时全部验收合格后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对设备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八)货物交付(指供方将全部货物运到需方指定现场初验全部合格并经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安全运行 168 小时全部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给需方前的保险由供方负责,保险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供方装运的全部货物及运输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如交付给需方前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货物、设施损失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供方承担。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本合同中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指导安装调试合同及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与设备所属地第一分公司签订。
八、设备验收:
(一)为确保本合同(此处填写产品或设备名称)的质量、性能及成套性,出厂前须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或试验(需方有权参与出厂检验),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的要求。供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供方并保证其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如在产品的合格使用期内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安全问题均由供方承担责任,给第三人和需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供方应当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二)初步检验为开箱检验,开箱检验包括对产品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质量、出厂日期、随机抽样检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验,且开箱检验合格不代表需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 ,初步检验合格后,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仍由供方承担。启封、开箱初步检验时,需方应提前通知供方,供方得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如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需方可单独开箱清点,缺损件应由供方负责。需方的检验确认并不免除供方因提供的设备质量瑕疵而承担的责任。若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且交货时间不予顺延。
(三)需方有权在本合同设备质保期内对本合同设备质量提出异议。
九、包装要求:
(一)供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产品的包装,应标明收货单位、到站名称、箱号、毛重、外形尺寸等,如有特殊要求应标明记号。
(二)供方在装箱时应有严格按照装箱清单装箱。
(三)包装标准:
按照技术条件标准进行包装。
十、违约责任:
(一)供方应按本合同按期交付全部产品,如因供方原因造成产品延迟交付,每延迟一天,供方按每天(此处填写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赔偿需方损失。如供方延迟交付超过 20 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供方还应继续赔偿需方经济损失。如发生不可抗力,供方应当立刻通知需方。如延期 30天,经双方协商无效,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已付合同款项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在外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其运行指标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扣除质保金。一项以上(含一项)运行指标超过技术协议规定的最大偏离值,供方免费检修整改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三)供方每延期一天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按合同总价的 0. 6 %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此处填写:不超过交货期三分之一的天数)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赔偿需方的损失。
(四)供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即构成违约,需方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五)合同的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无故擅自更改本合同内容,应承担其相应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有关条款方面产生的纠纷,双方在本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均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合同修改:
供、需方对合同正文、附件中的技术协议或其它附件条文需进行修改补充时,在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书,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即为生效。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需、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即为生效。
(二)本合同正文一式陆份,需方执肆份,供方执贰份。
(三)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需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1.5吨锂电池电动叉车技术规范书
技术参数
| 型号区别标志 | 1 | 制造商 | ||
| 2 | 制造商产品型号 | CPD15-XEY2-SI | ||
| 3 | 动力型式 | 电动 | ||
| 4 | 操作方式 | 座驾式 | ||
| 5 | 额定载荷 | kg | 1500 | |
| 6 | 载荷中心距 | c (mm) | 500 | |
| 7 | 前悬距(货叉垂直面距前轮中心) | x (mm) | 405 | |
| 8 | 轴距 | y (mm) | 1450 | |
| 重量 | 9 | 自重 | kg | 2850 |
| 10 | 桥荷(满载) 前 /后 | kg | 4200/650 | |
| 11 | 桥荷(空载) 前 /后 | kg | 1170/1680 | |
| 轮胎和底盘 | 12 | 轮胎类型 | 实心胎 | |
| 13 | 前轮胎规格 | 6.50-10-10PR | ||
| 14 | 后轮胎规格 | 5.00-8-10PR | ||
| 15 | 轮胎数量 (x =驱动轮) | 2x/2 | ||
| 16 | 前轮距 | b 10 (mm) | 890 | |
| 17 | 后轮距 | b 11 (mm) | 897.5 | |
| 尺寸 | 18 | 门架倾角(前 /后) | a / b (°) | 6/12 |
| 19 | 门架缩回时高度 | h 1 (mm) | 1995 | |
| 20 | 自由起升高度 | h 2 (mm) | 155 | |
| 21 | 起升高度 | h 3 (mm) | 3000 | |
| 22 | 门架伸出时高度 | h 4 (mm) | 3955 | |
| 23 | 护顶架 (驾驶室)高度 | h 6 (mm) | 2155 | |
| 24 | 座椅处离地高度 (SIP) | h 7 (mm) | 1101 | |
| 25 | 牵引挂钩中心高度 | h 10 (mm) | 500 | |
| 26 | 总长(含标配货叉) | l 1 (mm) | 3150 | |
| 27 | 总长(至货叉垂直面长度) | l 2 (mm) | 2230 | |
| 28 | 总宽 | b 1 / b 2 (mm) | 1126 | |
| 29 | 货叉尺寸(厚度 /宽度/长度) | s / e / l (mm) | 35/100/1370 | |
| 30 | 货叉架标准 | ISO2328 2A | ||
| 31 | 货叉架宽度 | b 3 (mm) | 1000 | |
| 32 | 离地间隙(门架处),满载 | m 1 (mm) | 115 | |
| 33 | 离地间隙(车架中间处) | m 2 (mm) | 130 | |
| 34 | 直角堆垛通道(托盘 1000 x 1200 横向) | A st (mm) | 3640 | |
| 35 | 直角堆垛通道(托盘 800 x 1200 纵向) | A st (mm) | 3840 | |
| 36 | 转弯半径 | W a (mm) | 2035 | |
| 性能参数 | 37 | 行驶速度(满载 /空载) | km/h | 15/15 |
| 38 | 起升速度(满载 /空载) | mm/s | 300/430 | |
| 39 | 下降速度(满载 /空载) | mm/s | 490/560 | |
| 40 | 最大挂钩牵引力(满载 /空载) | N | 7000 | |
| 41 | 最大爬坡度(满载 /空载) | % | 18/25 | |
| 42 | 行车制动 | 液压式 | ||
| 43 | 驻车制动 | 机械式 | ||
| 电机 | 44 | 行走电机功率 | kW | 10AC |
| 45 | 起升电机功率 | kW | 13AC | |
| 46 | 蓄电池电压 /容量 | (V)/(Ah) | 80/230 | |
| 其他 | 47 | 属具提供压力 | MPa | 15 |
| 48 | 属具提供流量 | ? /min | 65 |
主要配置明细
1 、 2 节 3 米门架, 1.37 米货叉, 1.8 米货叉套;
2 、全车实心轮胎;
3 、 80V/230Ah 加大锂电池,配 100A 加大充电机
4、配置悬浮座椅、安全带、灭火器、电风扇、警示灯、倒车语音喇叭;
5、配侧移器
6、其余按出厂标准配置
三、应标条件
1. 应标方必需具备设计、研发、生产、产品升级的能力,并且具备售后服务的团队。
2. 应标方需为自主生产,不允许代加工。
附件五: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单位需按照下列格式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1、报价清单一览表。(按照采购清单自制报价清单,既有总价也要有分项单价)
2、按照附件一“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内容依次提供相关材料。
3、技术/商务偏离表。(如有偏离,需提供下表。如无偏离或未提供偏离表,则视同为完全响应询价函)
(报价文件与询价函的偏离)
| 序号 | 询价函 | 报价文件 | 说 明 |
|---|---|---|---|
| 条目号 | 技术 / 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 / 商务条款 |
报价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询价函的其他条款。
报价人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4、附件二评审标准和办法需提供的材料。(此部分材料的提供主要影响评分)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内容提要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需采购1.5吨锂电池叉车1台,询比公告
关键信息
- 采购1.5吨锂电池叉车1台
- 询比公告
- 合同总价含13%增值税
- 付款方式多样
- 交货期20日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设计、研发、生产、产品升级的能力
- 自主生产,不允许代加工
- 具备售后服务团队
原始公告:http://cgpt.jssyjsgf.com/fzbcghw/3747.c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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