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需采购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一批(年度框架协议)询比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絮凝剂一批,预估数量3吨,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询比,预算金额未明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明确,开标时间未明确,开标地点未明确,保证金未明确,交付期按买受人通知分批供货,服务期1年。
公告正文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年度框架协议
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淮安市淮安区
第一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 1 年,自 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第二条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年预估 数量 | 单价 元 /吨 | 预估 金额 (元) | 备注 |
|---|---|---|---|---|---|---|
|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 符合《第一分公司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技术规范书》要求 | 吨 | 3 | |||
| 年度框架协议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 交货期:年度框架协议生效后,按买受人通知,分批供货, 按实结算。 |
本年度框架协议价格为含 1 3 % 增值税的交货价(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符合《第一分公司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技术规范书》要求;包装要求: 25kg/ 袋;交货时有效质保期距最终保质期截止日不少于 6 个月。
第四条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确保产品安全送到交货地点,如途中有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全部损失;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出卖人服务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出卖人应在 48 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 , 并赔偿买受人由此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出卖人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在接到买受人通知 24 小时内到达买受人现场。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产品包装由出卖人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规定执行;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出厂前出卖人按本框架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框架协议要求。货到后,由买受人按本框架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出厂日期等方面的检验,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买受人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货物未经买受人初步验收合格,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在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
第九条供货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公司要求,负责安全、环保等事项。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人现场并经买受人清点和初步验收合格,出卖人提供全额 13% 增值税发票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在承付货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出卖人延期交货的,每天按框架协议总价款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不得超过 10 天,超期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买受人支付框架协议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买受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2 、其他违约按本框架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本框架协议未有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框架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1 、按实际物资到货数量计算;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3 、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 4 、本框架协议中货物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 出卖人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电 话: 传 真: 税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行号: 邮 编: | 买受人 单位名称(章)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电 话: 0517-87037089 传 真: 0517-87036963 税 号: 91320800720586548C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 帐 号: 10 354201040008092 邮政编码 : 223200 |
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絮凝剂
(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技
术
规
范
书
买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卖方:
二〇二五年四月
1、产品名称: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以下简称 “絮凝剂”
2、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区域。
3、用途:卤水净化制卤过程中,辅助制卤产生的钙镁泥沉降。
4、质量标准
4.1产品质量应符合《水处理剂 GB/T 17514-2017》,分子量 1500万以上
4.2 食品级必须符合国标《 GB/T 17514-2017》标准规定的产品
4.3必须提供省级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即涉水证)
4.4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4.5 供方带提供第三方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认证)
5、技术要求
5.1 絮凝剂使用效果:反应桶制卤中添加絮凝剂,反应桶内钙镁泥沉降 30分钟后,上层清液浊度小于等于 lNTU。
5.2 絮凝剂具有不少于 1 家且稳定使用不低于 1 年的工业盐厂及食用盐生产厂家使用业绩及优质评价。(一个合同业绩必须连续稳定运营 1 年及以上)。需提供直接向厂家供货的发票证明。
5.3 该产品在反应桶中添加量小于 1 ppm
5.4 能确保供货周期内,絮凝剂品质稳定,产品质量及成分配比不发生变化。
5.5 能确保 12 小时送货到现场,货到现场需要必要的人工搬运。
6、絮凝剂指标
| 项目 | 指标 |
|---|---|
| 分子量 | 1500万-2000万 |
| 形状 | 粉末颗粒 |
| 外观 | 白色 |
| 固含量, w/% | 90 |
| 残余单体 ,w/% | 0.04 |
| 食品级残余单体 ,w/% | 0.02 |
| 筛余物( 1mm),w/% | 2 |
| 筛余物( 180um),w/% | 90 |
| 硫酸盐(以硫酸根计), w/% | < 0.5 |
| 氯化盐(以氯离子计), w/% | < 0.5 |
| 水不溶物, w/% | < 0.3 |
6、包装要求
6.1包装规格按要求提供25kg/袋,标注规范,包装物整洁无污染
6.2包装在装运中和现场存放时不被损伤、损坏和腐蚀
6.3包袋要求防水、防潮。
7、技术服务
7.1供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需方进行免费技术指导。
附件五: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单位需按照下列格式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1 、报价单一览表。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年预估 数量 | 单价 元 /吨 | 预估 金额 (元) | 备注 |
|---|---|---|---|---|---|---|
|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 符合《第一分公司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技术规范书》要求 | 吨 | 3 | 分批供货 | ||
| 金额 (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 |
2、按照附件二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内容依次提供相关材料。
3、技术/商务偏离表。(如有偏离,需提供下表。如无偏离或未提供偏离表,则视同为完全响应询价函)
(报价文件与询价函的偏离)
| 序号 | 询价函 | 报价文件 | 说 明 |
|---|---|---|---|
| 条目号 | 技术 / 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 / 商务条款 |
报价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询价函的其他条款。
报价人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按评分标准和办法中要求的技术业绩、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按顺序提交材料。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内容提要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絮凝剂一批,预估数量3吨,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询比,预算金额未明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明确,开标时间未明确,开标地点未明确,保证金未明确,交付期按买受人通知分批供货,服务期1年。
关键信息
- 采购方式:询比
- 预估数量:3吨
- 服务期:1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明确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省级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
- ISO质量体系认证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工业盐厂及食用盐生产厂家使用业绩
原始公告:http://cgpt.jssyjsgf.com/fzbcghw/4359.c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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