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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预算825.68万元,工期100天。

招标公告江苏省房屋建筑截止 2024-07-10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2024-07-10 09:3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淮安
采购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825.68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江苏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服务期100 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邵经理
联系电话19549385020

公告正文

年产20 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

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20 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管发改审备〔2023〕13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拖路以东,富准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软包车间总建筑面积12240.84 平方米,钢结构/局部二层,本次净化装修面积约 8200 平方米,包含车间吊顶、隔墙、照明、内部门、空调主机及管线、风管、水管、控制系统等。

2.1.3 合同估算价: 825.6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装修面积约 8200 平方米,包含车间吊顶、隔墙、照明、内部门、空调主机及管线、风管、水管、控制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潜在投标人只能单独或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有效期内)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

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22 年6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以处罚时间为准);

☑ 自2023 年6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 年3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以通报批评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不得在2022 年6 月1 日以来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

3.11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6 月26 日9 时00 分至2024 年7 月9 日17 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 元及手续费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7 月10 日9 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清标模块中清标结果或标书雷同性分析异常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 取值为: / G1 取值为: / G2 取值为: / ;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方法四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

方法五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理签字(盖章)并盖单

位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

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诚信库链接获取的

证书为准)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有效期内)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诚信库链接

获取的证书为准)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资质)(有效

的)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以诚信库链接获取

的证书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

具备有效的证书。(以诚信库链接获取的证书

为准)

《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

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类证)(有

效期内),注:投标人

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

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

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2021〕40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

https://www.mohurd.g

ov.cn/gongkai/zhengc

e/zhengcefilelib/202

109/20210926_762262.

html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

(彩色原件扫描件)并

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各投标人不得随

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

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及

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

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

供此承诺书。)

我方在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

下承诺:

1.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

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

作假;

4.自2022 年6 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

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5.自2023 年6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

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

履约担保情形;

6.自2024 年3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

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

评;

7.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符合

下述第( )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

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等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9.我方在2022 年6 月1 日以来未违反招标投

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

书。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

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

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

政处罚公示”情况。)(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

询)。

10. 我方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

11.我方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

人员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

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

住建规〔2022〕4 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

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

职。

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

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

定,我方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达标。

13.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

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方提供的

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

后果均由我方承担,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处罚。

14.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

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

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

代表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

单位公章。

1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

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

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

出的任何处罚。

16.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

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

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注:(上传原件至承诺书位置,以上承诺书必

须认真核实,真实有效,如事实与承诺不符,

后果一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

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

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

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

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01

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以诚信库链接获取的证书为准)。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

保证明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

v.cn)或“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

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

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彩色)截图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

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

告》(〔2018〕第6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

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

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资格审查时,

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

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

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

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时间以投标截

止时间为准。

评标时由招标人或评委登录“江苏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联合体参

加投标的,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

标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3.3 项规定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

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

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

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

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

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需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0.12 条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1、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东路17 号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 号D 座16 楼1607 房间联系人:邵经理联系人:齐文楷电话:19549385020电话:025-86637438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itc608@126.com

2024 年6 月26 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

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内容提要

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预算825.68万元,工期100天。

关键信息

  • 预算825.68万元
  • 工期100天
  • 公开招标
  • 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和建筑机电安装资质
  • 投标截止2024-07-10 09:30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无违法行为记录

原始公告:http://cgpt.jssyjsgf.com/zbcggc/1506.c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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