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石塘盐矿石9、石11井新井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钻井工程监督询比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开采购石塘盐矿石9、石11井新井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钻井工程监督技术服务,最高限价350000元,2026年11月11日截止。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石塘盐矿石 9 、石 11 井新井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钻井工程监督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批准,现对该技术服务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1.2 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石塘盐矿石 9 、石 11 井新井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钻井工程监督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钻井施工监督石 9 、石 11 井直井及水平定向钻进全过程监督;( 2 )专项作业监督:录井、固井、测井作业监督;( 3 )老井改造监督:石 3 、石 5 井的洗井、扩腔、通井作业监督;( 4 )资料与材料监督:完井报告资料审核及乙供材料进场验收监督。
本服务最高限价: 350000 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石塘盐矿石 9 、石 11 井新井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石 9 、石 11 井钻井施竣工并通过验收移交之日止。
服务地点位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石塘盐矿(淮安区朱桥镇境内)。
服务质量要求 / 服务标准如下:( 1 )按《建设工程钻井工程监督规范》的要求独立自主开展工程钻井工程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按钻井工程监督工作程序对工程建设安质环、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并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交钻井工程监督周报、月报;组织召开钻井工程监督例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负责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在相关文件上签署验收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工程资料,按时间要求整理汇编工程钻井工程监督资料(包含隐蔽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检测、钻井工程监督工作总结等图片、文字工程资料);正确处理质量、进度、工程造价的关系,加强 HSE 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 )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 )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建设、乙供材质、施工安全等全过程钻井工程监督。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颁发的有效《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服务市场准入许可证》,许可专业范围涵盖钻井、地质(或测井、试油 / 井下作业中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②持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油气田工程监督服务市场准入证明文件,核准业务范围涵盖钻井、地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③持有其他依法设立的全国性石油天然气行业组织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涵盖钻井工程监督服务范围的资质或能力评价证明文件。(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钻井工程监督工程师) 1 名,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授权机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钻井工程监督资格证书(或同级同类有效的工程监督资格证书),并具有同类钻井工程监督项目的业绩;熟悉直井及水平定向井钻进全过程,能够承担本项目钻井工程监督的技术管理工作。②拟派专业监督人员应当持有与所承担监督专业相对应的有效工程监督资格证书,可承担本项目特种设备专业钻井工程监督工作。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监:身份证、有效期内证书、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项目负责人至少 1 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合同,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监督工程范围服务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监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 “ 在监工程 ” 是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钻井工程监督工程师,该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 3 )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提供 2 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钻井类”的施工钻井工程监督服务,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25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 ( 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 。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所钻井工程监督的工程范围服务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信誉要求:供应商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 3 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未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11 月 03 日 09 : 00 起至 2026 年 11 月 08 日 17:00 止 ( 北京时间 )
5.2 获取方式
在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 http://cgpt.jssyjsgf.com/index.chtml 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不接受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采购文件)
5.3 采购文件不收费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6.2 递交地址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通过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上传报名材料、购买 / 下载采购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载等有关操作。
7.3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3.1 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3.2 供应商请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苏盐井神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电话: 13813320556
技术联系人:胡工电话: 13401801115
内容提要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开采购石塘盐矿石9、石11井新井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钻井工程监督技术服务,最高限价350000元,2026年11月11日截止。
关键信息
- 公开采购钻井工程监督技术服务,最高限价350000元
- 2026年11月11日截止
- 资格后审,询比采购
-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
- 服务地点在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石塘盐矿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 持有相关资质证明
- 项目负责人持有钻井工程监督资格证书
- 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原始公告:http://cgpt.jssyjsgf.com/fzbcgfw/13781.c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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