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磷钛铁锂”耦合循环一体化项目年产6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10万吨)制氮站成套设备采购澄清公告
贵州磷化中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对开阳“磷钛铁锂”耦合循环一体化项目年产6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10万吨)制氮站成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变更付款方式。
公告正文
开阳 “磷钛铁锂”耦合循环一体化项目年产 60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 10 万吨)制氮站成套设备采购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 2026年10月22日对投标人的异议回复,现对 开阳 “磷钛铁锂”耦合循环一体化项目年产6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10万吨)制氮站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7付款方式 更改为以下内容:
1.设备材料费:
(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设备材料总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前,提供预付款保函及等额收据;
( 2)提供完整设计资料并经EPC总承包及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设备材料总金额的5%;
( 3)空气过滤系统、空气压缩系统、空气预冷系统、空气纯化系统、分馏塔系统、液体贮存汽化系统、循环水系统等制作或外购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设备材料总金额的20%;
( 4)设备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确认,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设备材料总金额的10%;
( 5)单机试车通过,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合同金额中全部设备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设备材料总金额的的30%(含预付款)。
2.安装费:
( 1)空压机、分馏塔、透平膨胀机组安装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安装费金额的30%;
( 2)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后具备投料条件,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合同金额中剩余全部安装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安装费金额的35%。
3.性能考核:性能考核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质保金:质保期限(≥12个月)届满后支付余款(质保期以投标响应为准)。
5.付款期限:发票挂账三个月内支付。
6.支付方式: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和现金支付,其中30%的现金,70%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期限为6个月内。若最终发包人现金支付比例超过30%,则对超出约定比例部分的现金支付金额,按0.5%的下浮率在合同结算总金额中给予扣除。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付款方式的相关描述均同步调整。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澄清通知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贵州磷化中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23 日
文件预览:
内容提要
贵州磷化中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对开阳“磷钛铁锂”耦合循环一体化项目年产6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10万吨)制氮站成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变更付款方式。
关键信息
- 变更付款方式,包括设备材料费、安装费、性能考核、质保金、付款期限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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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ggzy.guizhou.gov.cn/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7352211909076992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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