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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2026年网点包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所属地区江苏省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2026年网点包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D066025S0ZC02724

三、变更内容:

1、变更事项:“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中的第3条

变更内容:变更为“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包装装饰类货物销售业绩(提供①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②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同时提供③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标的物、采购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

2、变更事项:采购文件的领取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变更内容:延期至2025年12月26日17:30时

3、变更事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变更内容:延期至2025年12月29日14:30时

4、变更事项:“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中“成功案例”

变更内容:变更为“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额5万元及以上类似包装装饰类货物销售业绩打分,有1份得2分,最高10分。

注:提供①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②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同时提供③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

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额(未体现合同金额的,须提供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自我佐证资料无效。)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同一最终用户不重复计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9楼

联系人:申鹏飞  苏怡  姚桃

联系电话:025-86639573、15261414710

电子函件:suyi928suyi@163.com

原始公告:https://www.jsygjy.cn/cmsbiangenggg/d809f70b7a2243979564c30e68d87b3a.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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