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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
所属地区江苏省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

公告正文

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京新工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D066025R4ZC02053)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1.3资金来源:已落实。

1.4采购内容:采购人积极履行2025年3月23日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共同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2025年7月31日签订的《南京市新工投资集团目标任务清单》以及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新工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义务,进一步推动南京市消费品行业(以食品类为主)发展,扎实开展消费品行业(以食品类为主)供需对接工作,以市场化创新方式开展线上线下行业推广,助力消费品工业企业拓展供需渠道,从而提升整体产业效能。

现公开招募合作伙伴,由采购人协同合作伙伴开展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

响应人须具备南京市消费品行业活动与展会组织、食品供应链管理、消费者端市场化运营等方面的资源和能力,以市场化方式自愿在消费品(主要指食品类)推广的市场化运营方面投入资金,协助采购人开展2025年南京市消费品推广系列活动及市场化运营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活动和展会组织:举办消费品供需对接活动,针对政企事业单位的供需对接会不少于6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涵盖央媒、省媒、地方媒体,活动要求每场聚焦1~2个消费品领域,参会企业不少于20家、参会政企采购方不少于5家,参会媒体不少于3家(至少含央媒或省媒1家),活动后7天内提交活动相关效果报告。

举办消费品推广社区行系列活动,针对消费品企业,举办不少于40场惠民市集社区行活动,组织南京及对口帮扶城市的消费品企业参展,活动要求覆盖南京至少4个行政区,平均每场参加活动企业不少于25家(仅限南京本地及对口帮扶城市消费品(主要指食品类)工业企业),平均单场销售额不少于3万,累计与至少50家参与活动企业签订代销协议,活动后7天内提交报告。

活动合规性方面,需在活动前完成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相关备案;食品安全保障方面,需提前核查参与活动企业提供的产品质检报告,并在活动现场安排人员进行所售食品安全情况的再次核查。

2.食品供应链管理:在行业资质方面,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具备从事预包装食品相关的销售所需的经营许可和经营范围要求,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在固定场所方面,企业应具备自有或租赁的营业场所、分拣场地和冷库,以满足运营需求;在人员配备方面,企业需组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团队,以符合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

3.消费者端市场化运营:以南京及对口帮扶城市消费品工业企业的产品(主要是食品)为主,采用与企业签订代销协议、开展社区推广活动等形式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涉及市场化运营相关费用投入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所获相关利益也归属于响应人。

响应人需已在南京市消费品行业(主要指食品类)具备较强业务经营能力,并提交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应涵盖对项目的理解与把握、工作思路阐述、策划方案构思、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响应机制以及项目运营投入承诺等。

以上三个方面所述内容,响应人均需在合同期内提供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三方项目审计所需材料,资金使用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三方制度规定。

采购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三方基于响应人对标书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效果的评价结果,给予上限25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响应人应具有南京本地化服务能力(需提供在南京的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3.3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管理、税务及其他行政机构的行政处罚;

(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响应人须持有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具备从事预包装食品相关的销售所需的经营许可和经营范围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4.2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4参与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费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4.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7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4.8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5.3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新工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9楼902室

联系人:叶谦

联系电话:025-83328406

联系邮箱:yeq@jcec.cn

七、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原始公告:https://www.jsygjy.cn/cmscaigougg/09d7acb51ee04d1595ff537217a53b5b.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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