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变更(补遗)公告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变更(补遗)公告,变更履约保证金比例及付款条款。
公告正文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变更(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3 13:40:41 来源: 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
变更(补遗)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询比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询比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第 29.1条“履约保证金:合同暂定金额的5%。”更正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暂定金额的10%。”
二、询比文件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 17.1预付款 与 17.2 工程进度付款 ” 更正为:
“ 17.1预付款
17.1.1预付款额度: 中选价(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 )*30% 。
17.1.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在签订合同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4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除承担通用合同条款第 22.2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款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17.1.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不扣回 。
17.2工程进度付款
17.2.1隐蔽工程验收 完成后 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4天内:中选价(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30%。
17.2.2主体工程验收(瓷砖铺贴完成、玻璃隔墙安装完成,石膏板吊顶完成,乳胶漆基础完成):中选价(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20%。支付时间: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4天内 。
17.2.3结算款:工程通过验收并完成施工资料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质保金(结算审核总价的3%)后剩余的款项一次性支付完毕。
17.2.4 质保金在质量缺陷期满后【 28 】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
三、询比文件其余地方跟此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变更补遗为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公开询比线上开始时间不变。
采购人: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 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变更(补遗)公告,变更履约保证金比例及付款条款。
关键信息
- 变更履约保证金比例至合同暂定金额的10%
- 调整预付款、工程进度付款及结算款条款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10/002010001/20261023/236272ef-633b-4303-a43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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