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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技术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所属地区江苏省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技术及监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066026V7ZC00849

1.2项目名称: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技术及监理服务

1.3预算金额:包1:660.4万元;包2:39.6万元。(预算金额为含税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耗材费、驻场费、税费、技术支持费等项目实施所需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拆分、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4最高限价:包1:660.4万元;包2:39.6万元。(最高限价为含税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耗材费、驻场费、税费、技术支持费等项目实施所需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拆分、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5采购需求:

包1: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技术服务,按照四农普遥感测量方案要求,完成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相关工作。主要包括:1.遥感影像接收、检验及预处理服务;

2.实地调查任务包制作服务;

3.遥感测量人工智能模型构建训练及应用服务,含种植用地及目标作物的模型样本制作、模型训练等;

4.农作物种植用地遥感测量服务;

5.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服务;

6.现场核实任务包及数据修正服务;

7.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8.测量成果数据精度自评;

9.测量数据建库归档及数据成果展示等工作;

10.接受第三方质量审核;

11.配合完成遥感测量其他相关工作等。具体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包2: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监理服务,对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技术服务项目各项成果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理审核。主要内容:1.各类遥感测量结果的数据质量审核;

2.各类遥感影像数据质量审核;

3.部分区域样本补充测量;

4.对遥感内业测量实施单位工作进行过程和结果监督;

5.出具数据质量审核报告;

6.其他相关审核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

包1:服务(含驻场)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原则上不少于1年。

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原则上不少于1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

1.9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项目按分包进行评标,采取可兼投不可兼中的原则,评标顺序和中标供应商确定顺序按分包一、分包二顺次进行。

当分包一和分包二评分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只能中标分包1,此时分包2的中标人顺延到评分第二名的投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本招标文件附件统一格式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包1、包2:

(1)具备有效期内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二项。

(2)投标人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第六条规定的声明函;

(3)投标人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第八条规定的声明函。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6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二)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六)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正本盖章扫描件、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4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5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3号10号楼‌

联系方式:025-83580244。

联系人:朱先生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2室

联系方式:025-86638523

电子邮箱:xuld@jcec.cn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浏东

电 话: 025-86638523

原始公告:https://www.jsygjy.cn/cmscaigougg/f1a1d44649f2496187a99b6a2c23e954.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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