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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台报废装载机处置

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一台报废柳工CLG836轮式装载机,转让底价2.25万元,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截止日期为2026-10-29。

招标公告四川省政务采购截止 2026-10-29 17: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0-29 17:00
开标时间2026-10-29 17:00: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 成都市
采购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预算2.25万元
项目编号GR2026SC1006288-2
采购方式其他
所属行业政务采购
信息来源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收到交付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装卸、搬运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两河口村一组
项目联系人牛嘉鑫
联系电话15671266930

公告正文

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台报废装载机处置

发布时间: 2026-10-23 09:11:04 来源: 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台报废装载机处置
标的名称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台报废装载机处置
项目编码GR2026SC1006288-2转让底价2.25 万元
价格说明含税价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6-10-23
是否联合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2026-10-2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台报废装载机,型号柳工CLG836轮式,已无法维修使用。 2、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 0.01 万元或 0.01 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资产数量——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6565499136U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823936567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2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付款期限: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台报废装载机,型号柳工CLG836轮式,已无法维修使用。

2.本次转让的所有标的均按现场展示的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可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成分、净含量、现场转运作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

3.本次转让标的按废旧资产转让,受让方仅可作为废旧资产回收,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受让方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4.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

(1)交付地点: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两河口村一组(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2)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通知要求,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交付、自行负责吊装和搬运,并应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工作。

(3)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10个日历日内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受让方应按照500元人民币/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用,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保管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仍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工作,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标的自行处理,转让方已收取的交易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特别提示:在交付过程中,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极端波动,受让方不得以价格波动为由要求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提前交付资产。

5.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发票,增值税开票税率13%。

6.受让方根据交付通知到达交付现场并查验该批次交易标的后,就视为转让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转让方可协助办理。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资产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资产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资产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资产搬离过程中所需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或搬离。

(3)装卸、搬运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受让方自进场开始搬运之时起,须自行做好资产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资产,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特别提示:因标的现场位于山区道路且路边坡度较大,受让方须自备起重设备,须至少80吨级汽车吊作业;运输车辆最长可采用13米半挂车。

9.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资产物所有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若成功竞得资产后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资产的相关权利在实现上出现任何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影响价款支付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追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任何责任。

10.履约保证金按照0.5万元(伍仟元)收取,受让方在进场开始搬运转让标的前直接支付至转让方公司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交易价款支付、资产(包括交付资产以及产生的垃圾)搬离、运输、清场且无安全事故及损失的情况下,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

11.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1)现场踏勘地址: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两河口村一组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现场踏勘联系人:牛嘉鑫

(3)联系电话:15671266930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0-2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 受让方 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 受让方 经本所确认为 受让方 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 , 在交易成功后 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 受让方 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 受让方 或 受让方 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 转让方 或交易所损失的;

2. 意向 受让方 或 受让方 通过参与交易获取 转让方 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 转让方 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 受让方 或 受让方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 意向 受让方 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 意向 受让方 被确认为 受让方 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 意向 受让方 或 受让方 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 转让方 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 意向 受让方 经本所确认为 受让方 后, 受让方 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 交易合同签订后, 受让方 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 意向 受让方 或 受让方 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 受让方 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 受让方 或 受让方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 转让方 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受让方 和 转让方 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 转让方 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孙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85337220

项目报名联系人

孙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5337220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 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 , 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 项目 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 、市场 环境变化 或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 应 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 损失 。

二、 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 应 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 项目 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 其 交纳的保证金可能 不予退还 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 提交交易申请 前,请认真阅读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 、 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 竞价 系统 软硬件故障 或 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 中止 、 终结 交易 的决定, 投资者 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 。 通过互联网 参与交易 , 投资者 可能存在 交易账户信息泄露 、 身份被仿冒 、 操作不当 、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与西南联交所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不兼容 、 终端设备时间与 交易系统 时间不符 、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 造成交易失败 、 失误 等 互联网操作风险 。

4.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 因战争、自然灾害、 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 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 终结的 ,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 应 自行承担由此 可能 产生的 损失 。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 , 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 、 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 , 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3.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确保 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 审慎做出各项 交易 决策 。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交易公告

交易结果

中止/终止/恢复公告

内容提要

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一台报废柳工CLG836轮式装载机,转让底价2.25万元,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截止日期为2026-10-29。

关键信息

  • 转让底价2.25万元,含税价
  • 截止日期2026-10-29 17:00
  • 需交纳0.5万元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需自备80吨级汽车吊进行搬运
  • 交付地点为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 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3/002003001/20261023/43ed392d-8b8b-406d-868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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