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对应1%股份)转让项目
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对应1%股份)转让,底价264.03万元,挂牌截止日期2026-11-19
公告正文
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对应1%股份)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6-10-23 09:33:02 来源: 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 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对应1%股份)转让项目 | |||
| 标的名称 | 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对应1%股份)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码 | G32026SC1000159 | 转让底价 | 264.0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23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19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是否控股权转让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 标的企业简况 |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简介 | / |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 1 | ||
| 所属行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 成立时间 | 1993-02-19 |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武侯区 | ||
| 住所/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决策文件类型 |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计算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注册资本 | 6,500万 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叶坤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201978099P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职工人数 | 业务无法提供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四川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 | 56.612 % | |
| 2 | 自然人 | 22.1737 % | |
| 3 | 其他企事业法人股 | 14.0143 % | |
| 4 | 四川天信实业发展公司 | 7.2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2,097.69
278.32
207.3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38,616.34
27,836.06
10,780.28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基准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5-12-31
22,097.69
278.32
207.3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
38,616.34
27,836.06
10,780.28
备注
上述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 % | |
| 拟转让股份数 | 650,000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 % | |
| 持有股份数 | 650,000 | |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是 |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000K335758346 |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武侯区 | |
| 住所/注册地址 | 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5号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
| 注册资本 | 业务无法提供 | |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000K335758346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省分行2026年第19次行长专题会议纪要 | |
| 批准日期 | 2026-10-10 | |
| 批准文号 | 川银纪要【2026】59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64.0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 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 大 事 项 及 其 他 披 露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一、审计报告相关提示 本次标的企业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文号:安永华明( 2026)审字第70639576_A01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评估报告相关提示 本次评估报告由 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文号:中瑞国际资评报字【 2026】第0065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 12 月 31 日,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权益评估结论为不含增值税价。 2.本次评估标的为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对应650,000股),该股权最初由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劳动服务公司出资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成都市天鑫金店持有。成都市天鑫金店取得上述对外股权投资后,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自形成之日起,未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正式财务账簿核算,属于账外资产,账面无对应长期股权投资会计记录,无账面原值。 3.本次评估标的1%股份属于委托方账外资产,未纳入委托方账面核算,本次股权对外转让存在显著税务处理不确定性风险:税务机关可追溯核查该股权取得及转让全流程涉税事项,若委托方无法完整提供股权原始出资成本、资金流水等合规扣除凭证,存在计税成本不被认可、全额计征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并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予以行政处罚的可能;同时股权转让书据需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因该资产长期未入账,存在一并补征历史及本次转让环节印花税、产生额外罚没支出的风险,税务机关亦可能延伸核查股权取得时资金来源与出资完税情况,叠加产生不可预估的涉税成本,本次评估结果仅反映标的股权自身市场价值,未考量上述潜在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支出,相关税务风险与经济损失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提请报告使用方重点关注。 三、 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公证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交所交易大厅现场查询 。 资料查阅注意事项 : 意向 受让方 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西南联交所现场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需要携带主体身份信息申请查询,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 复印件 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意向投资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债权债务 | / | |
| 职工安置事项 | / | |
| 其它披露 事项 | 1、 标的股权为整体,不可分开转让。 2、 权属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所持四川通发电信 65万股股权,源头为1984年人行成都市分行设立的劳服公司下属集体企业成都市天鑫金店;历经人民银行省级、市级分支机构多轮机构改革,原持有股权的主体先后完成职能划转、撤销整合;后成都市天鑫金店吊销视同注销,其名下全部股权资产由新设的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承继,并经成都市中大公证处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确认人行四川省分行合法取得案涉全部股权。未纳入人行四川省分行财务账簿核算,属于账外资产。 3、 标的公司股份托管在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托管机构 ),本公告展示的标的公司股权结构仅供参考。涉及到本次转让的股权标的,其股东凭证上载明的股东为成都市天鑫金店,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股东资格 、 标的过户交割风险等 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债权债务、 股份过户 等方面的风险、国家有关规定对标的企业股东资格的要求等),如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并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 过户 及交割风险、股东资格不适格导致的 的任何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交易成功后,交易双方 未能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 》或未能实际履行《 产权交易合同 》的, 交易双方 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不得免除。 5、 转让标的企业产权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6、 标的 公司从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 2 月 3 1 日)到股权交割日(以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过渡期损益 )由受让方享有或承 担。 7、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9、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 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 《 法律意见书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7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1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五、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 名称 | 操作 |
|---|---|
|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汤先生徐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85337215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 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 , 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风险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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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济和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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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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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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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 , 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 、 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 , 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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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确保 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 审慎做出各项 交易 决策 。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交易公告
交易结果
中止/终止/恢复公告
内容提要
四川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对应1%股份)转让,底价264.03万元,挂牌截止日期2026-11-19
关键信息
- 底价264.03万元
- 挂牌截止日期2026-11-19
- 不接受联合受让
- 一次性付款
- 保证金7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3/002003001/20261023/fc7ad535-daab-4341-b70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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