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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处理中心增配直线型自动分拣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处理中心增配直线型自动分拣机等设备采购,预算162.78万元,2026年11月10日截止。

招标公告全国环保绿化截止 2026-11-06 00: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投标截止2026-11-06 00:00
所属地区全国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62.78万元
项目编号91510000740048907J20261100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中国邮政采购平台
工期/服务期二年
项目联系人李忠秋
联系电话15543976613

公告正文

询比邀请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

托,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处理中心增配直线型自动分拣

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 现邀请合格的供

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

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处理中心增配直线型自

动分拣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91510000740048907J202611001。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吉林市桦甸处理中心增配直线分拣机项目,一

是需新增直线分拣机、配套爬坡胶带机、水平胶带机、伸缩机、爬坡

料斗、4+2供包胶带机、跨梯+维修平台、直线分拣机顶扫等设备;

二是利旧设备安检机、卸车五面扫,利旧拆卸、调试安装费用。

(二)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

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5-附件6)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

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

家/行业标准的,以询比文件要求为准;若询比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

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 ,对所有条款进行逐

条书面明确响应, 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如资质证明等) 作为支撑。

2)若经评审小组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

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

采购人有权依据本询比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取消该投标人

的成交资格(若已成交) ,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

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

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 ,均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

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询比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

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

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

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三)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开立邮政储蓄银行账户,须使

用本单位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进行合同签订、结算支付。

(四)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总价的100%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

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

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

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

式及条件) ,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

充协议。

(六)质保期:系统设备终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即办理交接手

续,并从即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二年。质量保证期内

卖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含易损件,人为损坏的除外) ,系统

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 并进行不少于8次

的定期检查。设备维护的响应时间应由卖方在技术应答书中提出。

(关键要求: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提供每周7天的生产时间内的现

场伴随服务, 非生产时间内买方发出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

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为掌握设备维护和保养技能的卖方专业技术人员。

另外,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提供每年365天、每天 24 小时始终畅

通的中文热线以及远程支持服务。)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总预算为162.78万元(含税),已通过吉林市分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列邮务账。资金由省公司承担

80%,县市承担20%。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新增设备采购、旧设备利旧

的拆卸、调试安装、设备运输、现场安装施工、安装所需辅材(如螺

丝、支架、线缆等) 、设备调试校准、设备验收检测、操作人员岗前

培训、设备质保期内维保、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垃圾清理及相关

税费等。投标单位须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

废标。 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以总价为报价得分的计算依据。

预算限价表见附件3:桦甸市处理中心设备清单。

(二)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货物运输、交

付、安装、调试完毕,确保设备平稳运行可以用于正常生产,设备错

误分拣率降低至符合省市公司要求。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

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

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

商1家。

注 :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

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2.78万元(含税) ,供应商报总价和单

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

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

好 的 信 誉 和 诚 实 的 商 业 道 德 ; 在“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

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

(二)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

公司)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

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

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

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

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

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

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

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

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

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

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

天)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

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

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供应商具备采购项目相对应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须提

供承诺书。

(十)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

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

.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 : 注册→登录→ 【CA办理】 →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

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

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

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

商”, 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400-709-1099, 原签章工具客服电话 :400-788

-8550、010-64196117; 新签章工具客服电话 :400-666-4230、400-616-2

300、400-919-7888(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

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

(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8时至12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中国邮

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

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扫描) 。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

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

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 : 供 应 商 须 在“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网 址 :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前,

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

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

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唱价时间后,工

作人员点击 【批量集中解密】 按钮, 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

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11

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前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

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11

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中创名建工

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

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忠秋、

15543976613。 )

内容提要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处理中心增配直线型自动分拣机等设备采购,预算162.78万元,2026年11月10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162.78万元
  • 2026年11月10日截止
  • 需新增分拣机等设备
  • 利旧设备拆卸调试
  • 质保期二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 无投资关系
  • 非联合体投标
  • 无转包、违法分包

原始公告:https://cg.11185.cn/biddingBulletin/2026-11-04/142024.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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