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预算187513.14元,1个标段,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东面电梯上2楼。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01001D6Q1D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75131400 万元,采购人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
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
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 2、3 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
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
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等
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格
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
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
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 2026 年 08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
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企
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并装订响应文件中)。 (6)
本工程磋商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
【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磋商所用资质在响应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
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
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投标人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7)本项目成交
后不分包或转包的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04 日 08:3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7:30 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 08:30 分
至 11:30 分;14:30 分至 17:30 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海州区盛世常
宁科创园 6 号楼东面电梯上 2 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现
场递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 6 号楼东面
电梯上 2 楼
七、其他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连云
港市实验学校的委托,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
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
本情况 1、项目编号:Z320000A001001D6Q1D6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
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87513.14
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187513.14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一麟路 8 号(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10、合同履行期限:30 日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11、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
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
精神,第 2、3 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
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
则投标无效)。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B 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
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 2026 年 08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
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备注: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并装订响应文件中)。 (6)本工程
磋商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
文规定。投标人本次磋商所用资质在响应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
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7)本项目成交后不分包或转包的承诺。(见
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04 日 08:3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7:30
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14:30 分至 17:30 分 3.2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
创园 6 号楼东面电梯上 2 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3.3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4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
现场递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
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 6 号楼东面电梯上 2 楼。 注:每家
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参加磋商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 6 号楼
东面电梯上 2 楼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
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
数:1 份 副本份数:3 份 电子档份数:1 份(电子 U 盘) 3.本采购文件中斜体
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
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
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
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递交失误,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
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
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连云港市实验学
校 采购人地址:连云港市一麟路 8 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江华 采购人联系电话:
13705131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 6 号楼东面电
梯上 2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372937711 采购人名
称: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11 月 0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地 址: 连云港市一麟路 8 号
联 系 人: 高江华
电 话: 13705131619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 6号楼东面电
梯上 2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7372937711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预算187513.14元,1个标段,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东面电梯上2楼。
关键信息
- 预算187513.14元
- 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
- 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jszbcg.com/#/bulletinDetails/%E6%8B%9B%E6%A0%87%2F%E9%87%87%E8%B4%A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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