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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蓟州公司运检营销用房建设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2SY004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信息来源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2SY004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天津蓟州公司运检营销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备案【2026】25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国有资金 建设规模为 175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受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64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其中新建运检营销用房1栋,地上7层,建筑面积1336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3590平方米,建筑高度29.75米,地下深度约5.55米。新建特种作业车库1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建筑高度6.95米。均为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完成后,作为国网天津蓟州公司运检营销用房使用。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网天津蓟州公司运检营销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其中新建运检营销用房1栋,地上7层,建筑面积1336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3590平方米,建筑高度29.75米,地下深度约5.55米。新建特种作业车库1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建筑高度6.95米。均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招标范围: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本标段估算为103243400 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12月31日 至 2029年0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11日00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 ,申请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庆林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邮政编码: 300010

联系人: 陈禹森

电话: 022-82800706

传真: 022-82800706

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铁军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裕路29号

邮政编码: 300300

项目负责人: 包英扬

电话: 022-24404102

传真: 022-24404102

日期:2026年11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受理负责人: 陈禹森

电话: 022-82800706

传真: 022-82800706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刘国生

电话: 022-29197988

传真: 022-29038555

电子邮箱: jzqzjw28@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2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s://ggzy.zwfwb.tj.gov.cn/btstyslzq.jhtml

原始公告:https://ggzy.zwfwb.tj.gov.cn/p54/1791387.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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