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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399,991元,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2026-11-16 15:30,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美丽豪酒店四楼5号会议厅。

招标公告陕西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11-16 15: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投标截止2026-11-16 15:30
开标时间2026-11-16 15:3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采购人汉滨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0万元
项目编号ZYCG-AK-20263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采购人地址汉滨区石梯镇双村五组
项目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199091136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陈家沟四组香溪路28号(藏一角博物馆北2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AK-202632

项目名称: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99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99,99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99,991.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公路工程施工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99,991.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陈家沟四组香溪路28号(藏一角博物馆北20米))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美丽豪酒店(原国贸大酒店)四楼5号会议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美丽豪酒店(原国贸大酒店)四楼5号会议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需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报名资料: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为一个 PDF文档(要求文字及公章清晰无缺失)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953720130 @qq.com进行报名确认,经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向各投标人发送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的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滨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汉滨区石梯镇双村五组

联系方式: 15129473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陈家沟四组香溪路28号(藏一角博物馆北20米)

联系方式: 19909113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工

电话: 19909113626

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内容提要

石梯镇冯山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399,991元,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2026-11-16 15:30,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美丽豪酒店四楼5号会议厅。

关键信息

  • 预算金额399,991元
  • 响应文件截止2026-11-16 15:30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1-04至2026-11-10
  • 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103/8a69c21ea1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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