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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所属地区广东省 · 广州市
采购人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796.25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1103-100003-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无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标段名称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内各厂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从超细液钙药剂槽罐车卸料口起,至招标人现有熟石灰制浆间的石灰浆制浆罐之间的所有工艺及设备与材料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及保管、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调试、技术服务、售后保修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联动试车等全部相关工作。
招标内容负责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各项目加装工业乳状氢氧化钙储存和输送系统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施工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临时水、电接驳及敷设、施工安全措施(含文明施工)、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含预埋件工程、防雷接地等)、项目范围内所有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项目范围内所有操作平台及栏杆安装、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管道防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艺、电气、仪表系统设备安装(含桥架安装、线缆敷设)、其他材料、半成品等检测、施工用道路及场地的修建及恢复、道路开挖及恢复(含淤泥渣土外运)、设备、材料转运、安装过程中涉及的砖墙、卷帘门、幕墙、窗户、外护板、钢架、工艺管路、电缆桥架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拆除与恢复等。具体以技术需求书及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70日历天,由中标单位提供进度方案,按监理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指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96.24948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③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②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qyxxd1/945453.j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3、投标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③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11-04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4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4 09:3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11-24 09:30:00开标地点第2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二期生产管理楼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580634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陈子轩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580631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原始公告:https://ygp.gdzwfw.gov.cn/#/44/new/jygg/v3/A?noticeId=9eb76972-5d0c-4dd7-9272-c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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