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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海潮镇尖山村300.56亩(荔枝园)林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项目简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所属地区四川省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公告正文

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泸县海潮镇尖山村300.56亩(荔枝园)林地经营权流转标的编号51052111904202600101
标的类型林地经营权清查核实编码无
面积/株数300.56单位亩
转出用途荔枝种植
坐落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海潮镇尖山村他项权利人
林权证号产权权利人类型
地块形状
地块形状描述
其他描述
序名称数量权属关系

补充介绍

农村林地经营权挂牌公告

受泸县海潮镇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方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源,现将本次资源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泸县海潮镇尖山村 300.56 亩(荔枝园)林地经营权流转
委托方泸县海潮镇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坐落泸县海潮镇尖山村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标的面积 ( 亩 )300.56 亩流转期限30 年流转价格 (总价)180 万元
当前用途闲置使用用途荔枝种植交易保证金6.9 万元
标的介绍: 泸县海潮镇尖山村一处闲置资源,面积为 300 亩(荔枝园)林地,使用用途为荔枝种植。要求意向方提供公司合法有效资质,即有合规注册公司;有正在经营管护的200亩以上的荔枝园,有专业栽种和管护荔枝技术;无不良征信记录(向业主方提供相关证明)。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1. 要求意向方提供公司合法有效资质,即有合规注册公司; 2. 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 3. 投产后承租方按当年产量的 3% 分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 4. 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5. 不接受联合体流入方。
交易保证金支付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处置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将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三)发生以下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交易公平的; 3. 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5.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报名报名时间: 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 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 https://www.cdaee.com/nccq/ ) 报名时应提交 ( 实际提交资料以正式挂牌资料为准 ) : 1. 农村 产权流转 交易 申请 书, 承诺书等 (流入方); 2.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 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二),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三)。 4.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竞价 程序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交易所将直接摘牌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 □ 终止交易 ☑ 延期 □ 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 4. 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 “ 基层产权交易平台 - 交易细则 - 产权交易 - 交易规则 ” ( https://cq.cdaee.com:2002/#/trade/jygz )
竞价 规则意向方(报名者)在竞价期间,单次增价幅度为16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为 0.5 小时,若竞价时间结束后一分钟内仍有意向方继续报价,则转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规则为:第二人报价时间在第一人报价时间基础上增加 60 秒,限时报价持续至产生最高报价为止。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 服务费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竞得者,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本项目竞得方应按照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s://www.cdaee.com/nccq/bszn/020004/20260721/baff560b-47a1-4ddb-a69d-e361dd75c604.html)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纳平台服务费。此集体林权经营权流转项目,按成交总额的5‰向竞得方计收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本次交易服务费直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金额则需另行缴纳。
其他说明1. 意向受让方应当仔细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竞价全部文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交易内容的全部内容,相关文件自行下载、阅知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让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严格以现状交付。在竞价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3.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流转土地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竞租人报名后,视为其已对土地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土地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 4. 交易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挂牌公告、交易方案、流转租赁合同)所涉内容有不一致的以经审查的登记表(流转登记表)为准,有歧义的以流出方(权利人)书面解释为准。 5. 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以签订合同 约定 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现场踏勘联系人: 刘静 ,联系电话: 13629048767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 13088315191 地址: 泸州市泸县金象路 109 号泸县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2026年11月4日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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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www.cdaee.com/nccq/jyxx/018003/018003001/018003001001/20261103/23d6ef5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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