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招标公告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招标编号LCRA-2026-53,项目规模285万元,招标范围1个标段,招标条件已具备,公开招标。
公告正文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CRA-2026-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榆林市一、招标条件本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 (招标项目编号: LCRA-2026-53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 项目(资源化利用),实施地址位于榆林高新区开源大道南端闫庄则。采购服务为污泥综合处置(资源化利用), 项目招标价为285万元,费用包括包含指定位置装载、中转、运输、处置、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以单价为准。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2、环保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污泥处置地点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或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文件,如投标人为非处置单位,还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处置点的授权,授权期限包含本次招标服务期(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运输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资质);4、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内容提要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污泥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资源化利用),招标编号LCRA-2026-53,项目规模285万元,招标范围1个标段,招标条件已具备,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项目规模285万元
- 招标范围1个标段
- 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榆林高新区开源大道南端闫庄则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环保证明材料
- 运输资质
- 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12/001001012001/20261103/ab725ec5-ad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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