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KC-20260413083239-472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KC-20260413083239-4723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KC-20260413083239-4723
二、合同名称: KC-20260413083239-4723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4-232722-076070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塔河县中央大街98号
联系方式:14704574555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号
联系方式:0457-2123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和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分为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4(台) | ¥4,845.74 | ¥19,382.96 | 为单位名下7台车辆统一配置保险方案,覆盖车辆损失、 第三者责任、 车上人员等核心风险,统筹完成投保、 保费结算、 出险理赔全程管理,保障车辆合法合规运营及财产、 人员安全,降低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
合同金额: 19,382.96元,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捌拾贰元玖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20日至2027年04月19日
履约地点:塔河县中央大街98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04月13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hljcg.hlj.gov.cn/maincms-web/noticeHlj?type=gp-notice-center&id=c5fa97c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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