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森林资源保护提升项目(2026-203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更正公告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森林资源保护提升项目(2026-203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更正公告,变更采购文件内容,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09:0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1127263940010000055-浙处州招[2026]-1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景宁县森林资源保护提升项目(2026-203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同类业绩情况 | 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开展过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业绩的,1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开展过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等同类业绩的,1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2 | 人员配置方案 | 5.3数据总负责人: 5.3.1具有信息技术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5.3.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1分; 5.3.3具有同类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经验的得1分。 注:要求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数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派遣。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人员的在职证明、证书、业绩合同(合同中无数据总负责人信息,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说明作为补充证明)等能体现评审点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为其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中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入响应文件 | 5.3数据总负责人: 5.3.1具有信息技术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5.3.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1分; 5.3.3具有同类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经验的得1分。 注:要求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人员的在职证明、证书、业绩合同(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说明作为补充证明)等能体现评审点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为其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中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入响应文件 |
| 3 | 拟投入的设备 | 投标人具有松材线虫疫木智能识别类、无人机远程管控类、松材线虫病空天地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森林治理APP软件等相关功能软件知识产权的,每一类功能得1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 | 投标人具有松材线虫疫木智能识别相关、无人机远程管控相关、松材线虫病空天地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森林治理APP相关软件等相关功能软件知识产权的,每一类功能得1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 |
| 4 | 松材线虫病智能监管平台演示 | 本项目需依托松材线虫病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松材线虫病害综合治理全流程精细化、数字化、规范化管理。为评审投标人所投平台产品的实用性、适配性与专业性,精准评判系统功能与林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际业务的贴合程度,本次评标设置平台视频演示评审环节,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平台讲解演示的业务熟悉程度、界面布局和平台功能架构的易操作性、功能的全面性以及项目匹配性进行评分。 (注: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不得分) 9.1疫木档案管理,“一树一档”落地上图,除治过程可追溯(0-1分); 9.2要求平台端对松材线虫病害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的任务分派,应用移动APP端实现各生成环节的数据上报(0-1分); 9.3平台端对疫木治理施工过程、疫木运输处理、质量检查、生产安全等各环节进行监管(0-1分); 9.4系统设计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地面终端数据,实现多源数据协同分析(0-1分); 9.5自动化预警监管辅助(0-1分); 9.6人员监管闭环流程(0-1分); 9.7实现三维地图展示治理效果(0-1分); 9.8省级平台对接能力等其他特色功能(0-3分); (以上每小项满分1分,存在缺陷或不满足的扣0.2分,多项偏离或不满足的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内容不得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现场演示或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81935929@qq.com),未现场演示的需要提供自有平台证明或相关授权证明。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演示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顺序分别向各投标人获取视频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演示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此项不得分。 | 本项目需依托松材线虫病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松材线虫病害综合治理全流程精细化、数字化、规范化管理。为评审投标人所投平台产品的实用性、适配性与专业性,精准评判系统功能与林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际业务的贴合程度,本次评标设置平台视频演示评审环节,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平台讲解演示的业务熟悉程度、界面布局和平台功能架构的易操作性、功能的全面性以及项目匹配性进行评分。 (注: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不得分) 9.1疫木档案管理,“一树一档”落地上图,除治过程可追溯(0-1分); 9.2要求平台端对松材线虫病害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的任务分派,应用移动APP端实现各生成环节的数据上报(0-1分); 9.3平台端对疫木治理施工过程、疫木运输处理、质量检查、生产安全等各环节进行监管(0-1分); 9.4系统设计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地面终端数据,实现多源数据协同分析(0-1分); 9.5自动化预警监管辅助(0-1分); 9.6人员监管闭环流程(0-1分); 9.7实现三维地图展示治理效果(0-1分); 9.8其他特色功能(0-3分); (以上每小项满分1分,存在缺陷或不满足的扣0.2分,多项偏离或不满足的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内容不得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现场演示或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81935929@qq.com),未现场演示的需要提供自有平台证明或相关授权证明。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演示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顺序分别向各投标人获取视频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演示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此项不得分。 |
| 5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
5.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投标人注册页面);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景宁县府前西路2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正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57041440
质疑联系人: 陈英
质疑联系方式: 15157831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南路5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娟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058686318
质疑联系人: 柳军
质疑联系方式: 0578-28603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8-5081219
内容提要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森林资源保护提升项目(2026-203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更正公告,变更采购文件内容,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09:00。
关键信息
- 变更采购文件内容,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09:00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1/t20261103_27608677.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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