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KC-20260428030926-874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KC-20260428030926-8747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KC-20260428030926-8747
二、合同名称: KC-20260428030926-8747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4-230001-080239
四、项目名称: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与永昌路交口处北侧
联系方式:19104680750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17委林业局102室
联系方式:157046888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3(台) | ¥2,470.17 | ¥7,410.51 | 车辆保险 |
合同金额: 7,410.51元,大写(人民币):柒仟肆佰壹拾元零伍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29日至2027年04月28日
履约地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hljcg.hlj.gov.cn/maincms-web/noticeHlj?type=gp-notice-center&id=192d243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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