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法院KC-20260427005224-3052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KC-20260427005224-3052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KC-20260427005224-3052
二、合同名称: KC-20260427005224-3052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4-230001-079651
四、项目名称:龙江县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龙甘路71号
联系方式:17645206122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联系方式:189048806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648.00 | 648.00 |
合同金额: 64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捌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648.00 | 648.00 |
合同金额: 64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捌元整
八、验收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九、验收组成员:祁峰范永刚葛妍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龙江县人民法院
2026年04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hljcg.hlj.gov.cn/maincms-web/noticeHlj?type=gp-notice-center&id=fcb1031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