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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黑龙江云麦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 2026年4月21日收到你单位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办公桌比价(项目编号:BJCG260413410671320)提出的《政府采购质疑函》,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一是你公司提出:我公司认为采购单位不予选中我司中标的理由过于牵强。我公司在本次项目中所响应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单位需求。桌面边缘已采用圆弧防撞处理,这是技术指标的实质性要求。但采购需求并未要求 ‘ 报价时上传的图片必须展示圆弧处理 ’ ,也未将图片展示作为评审条件或证明材料要求。

二是你公司提出:中标供应商大兴安岭佳森装饰有限公司所上传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存在信息错误,涉及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质疑办理期间,我局通过查阅电子档案、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等对质疑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如下。

一是我局组织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办公桌比价(项目编号: BJCG260413410671320)中,在采购产品需求清单“技术指标及服务标准”处已明确“边缘圆弧防撞处理,倒圆角R≥5mm,不硌手、不伤衣物”。而你公司在电子卖场平台“报价详情”内“报价商品链接”所呈现图片视作你公司的报价商品,该商品图片桌面边缘圆弧未做防撞处理,无倒圆角(附件1)。如你公司有办公桌桌面边缘已采用圆弧防撞处理的商品,应在报价商品链接中呈现。故我单位对该项质疑不予支持。

二是我局通过核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认为中标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实存在数据错误,影响整体采购公平性。故我单位对该项质疑予以支持。

三、质疑处置结论

质疑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韩秉锟联系电话: 0457-6101723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hljcg.hlj.gov.cn/maincms-web/noticeHlj?type=gp-notice-center&id=3fde121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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