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KC-20260602012930-35106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KC-20260602012930-35106
二、合同名称: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6-232722-086853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塔河县站前街37号
联系方式:0457-3661982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号
联系方式:0457-2123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2,997.77 | ¥2,997.77 | 符合国家规定 |
合同金额: 2,997.77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柒元柒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09日至2027年06月08日
履约地点:塔河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06月02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hljcg.hlj.gov.cn/maincms-web/noticeHlj?type=gp-notice-center&id=cfee3d6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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