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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采购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辅助事务服务项目,预算280万元,服务期3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6
所属地区安徽省 · 马鞍山市
采购人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280万元
中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3年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97号
项目联系人蒋正毅
联系电话0555-2370302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28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办案量始终高位运行并呈持续增长态势,为完成送达所花时间越来越多,留给法官对案件进行实体处理的时间越来越少,严重影响了法院办案的速度。而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已成为制约县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突出难题,法院在实施送达行为时,不得不同时面对内外两大难处,对外:当事人难找;对内:人员少,时限紧,正是这内外并存的两大因素,共同引发送达难这一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办案效率和司法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切实解决送达难题,根据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内其它法院的经验做法,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拟采购集约送达服务工作。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法院各类裁判文书,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延伸服务。280万元每年,服务期3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简称邮政企业)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讯秘密,保护个人隐私;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上述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均为国家机关公文。人民法院制作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按规定应由邮政企业寄递。

2018年5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安徽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试运行的通知》,要求我省各级法院使用安徽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过程性打印、封装全部由EMS驻点服务人员完成。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EMS特快专递业务。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是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具备的,且其他公司均非邮政企业,因此符合我院司法文书速递业务条件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5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1月06日至 2026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每年;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蒋正毅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97号

联系电话: 0555-237030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主楼7楼

联系电话: 0555-520018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辅助事务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说明.docx (16.4 KB)

专家论证汇总材料.pdf (2.4 M)

内容提要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采购司法文书一体化集约送达辅助事务服务项目,预算280万元,服务期3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关键信息

  • 预算280万元,服务期3年
  •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 公示期至2026年11月13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anhui.gov.cn/site/detail?parentId=541080&articleId=XD0JO9p5arN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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