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班戈县)项目( 01,02标段(包))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班戈县)项目(
公告正文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班戈县)项目(
01,02标段(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885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班戈县)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农经【2026】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那曲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班戈县)。
2.2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门当乡,普保镇,保吉乡。
2.4 项目概况:人工种草(模式三)50439.0 亩,在重度退化草原上进行播种、施肥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度和产草量;草原改良50400.0 亩,其中轻度退化草原改良(模式一)13648.6 亩,中度退化草原改良(模式二)36751.4 亩。对轻度、中度退化的草原,通过补播、施肥、土壤改良等措施,遏制退化进程,提高草原生产能力,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具体详见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作业设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围栏采购184652米(含运输、安装),人工管护100839亩,预算金额442.45万元。二标段:人工种草(模式三)50439亩(不含围栏和管护)、轻度退化草原改良(模式一)13649亩(不含围栏和管护)、中度退化草原改良(模式二)36751亩(不含围栏和管护),预算金额为2653.55万元。
2.6 概算投资总价:3294.00万元。
2.7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作业设计书包含的所有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本项目《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期)项目作业设计》要求。
2.9 工期要求:建设年限为 1 年,人工管护期为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相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景观绿化、园林绿化、生态修复类、环境治理类、矿山修复、退化草原治理、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退牧还草工程、沙化土地(荒漠化)治理、石漠化治理、高原湿地修复、国土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7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 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执行。
7.5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6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7.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藏建招[2022]171号)的规定要求。
7.9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那曲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那曲班戈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84208670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香格里拉大道15号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53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9908239555
原始公告:https://ggzy.xizang.gov.cn/jyxxgcgg/1355783.j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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