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动能集成系统采购(2026.03-2027.12)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动能集成系统采购( 2026.03-2027.12 ) 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动能集成系统采购( 2026.03-2027.12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动能集成系统采购( 2026.03-2027.12 ), 招标人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动能集成系统采购( 2026.03-2027.12 )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动能集成系统采购( 2026.03-2027.12 ):子项目一: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建安工程及其他( 2024.08-2027.12 ) - 动力能源管理系统采购,子项目二:零陵卷烟厂 2026 年完善能源管理系统配套改造项目 (2026.01-2027.12)- 完善能源管理系统配套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 8 个月(约 240 个日历日),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3 交货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 177 号)
2.4 投资估算(含税): 20328306.02 元,其中,子项目一:最高限价总金额为 17258803.40 元,其中暂列金额为 750000 元;子项目二:最高限价总金额为 3069502.62 元,其中暂列金额为 127364.56 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投标人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 或单位 ); 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投标人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见外网公告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见外网公告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外网公告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通用综合评估法 2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8358805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 177 号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46 号
联 系 人: 陈晓东 项目负责人: 汪德富、杨桃 、 周晗颖
电 话: 0746-6668235 电 话: 0731-8441816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 件 : jyzxhn@163.com
原始公告:https://www.hnsggzy.com/#/resources/transactionDetail/industry?bidSectionId=69b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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