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事业单位转制更名申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事业单位转制更名申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最高限价60万元,11月9日截止。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事业单位转制更名申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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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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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事业单位转制更名申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事业单位转制更名申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2.2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10-0381
2.3采购内容:(1)梳理采购人现有人员、业绩、社保、证书及相关基础资料,形成问题清单、材料清单和申报工作方案;
( 2)按照资质标准对人员专业、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进行匹配、复核并提出完善建议;
( 3)编制申报材料模板,完成材料组卷、审核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系统填报;
( 4)组织熟悉部级审查口径的专家开展正式申报前预审,并根据预审意见完善材料;
( 5)协助完成正式申报、主管部门沟通、审核进度跟踪、补正和整改;
( 6)跟踪审核结果及资质证书下发,整理形成完整申报档案。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为A1合同包。
2. 5最高询比限价:600,000元。
采购人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后 10日历天内,供应商应完成申报材料组卷、专家预审并达到正式申报条件;后续正式申报、主管部门沟通、审核进度跟踪、补正整改、证书下发跟踪及完整申报档案整理,按合同约定持续实施至全部服务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及发证时间不属于上述10日历天材料准备期限。
2. 7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2.8质量标准: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及事业单位转制重新核定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人员、业绩、社保、证书及系统填报信息相互一致;完成专家预审、正式申报、审核意见整改和证书下发跟踪,不得伪造人员、业绩或证明材料。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 法人,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 ( 1)项目负责人: 1人, 应为供应商 所在 单位人员 。
( 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 11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资质增项或变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 5年(202 1 年 11月 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 1项 类似 资质增项或变更 的 项目 业绩 。
3.4信誉要求:
( 1)近三年(2023年 11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任一主体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供应商须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查询上述三个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任一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供应商须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进入该栏目,分别查询上述三个主体并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网页截图 。(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
( 4)供应商未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被列入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记录或企业黑名单。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供应商须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查询该平台“供应商信息”中的“诚信/失信行为”和“企业黑名单”栏目,并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法人 、 非法人组织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3年 11月 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 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1月3日0时00分至2026年11月6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 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2个工作日 (不含快递在途时间) ), CA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 录系统 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 . 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采购保证金。
6 . 响应文件 的递交
响应文件 递交 的截止时间: 202 6 年 11月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 “ 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http s ://zc.hljsjtj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 全流程电子招采 开展 询比采购 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 询比采购 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 9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2636666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451-88100153
传 真: 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 xc55337722@163.com
11. 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风控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 90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189461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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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事业单位转制更名申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最高限价60万元,11月9日截止。
关键信息
- 最高限价60万元
- 11月9日截止
- 需具备相关资质和业绩
- 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法人
-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资质增项或变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近5年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资质增项或变更的项目业绩
原始公告:https://ggzyjyw.hlj.gov.cn/jyfwdt/003002/003002002/003002002001/20261102/30fb52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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