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预计2026年11月发布,投资估算3668万元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字体: 大 中 小 】
来源:
日期:2026-11-02
浏览 次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自贸投资〔 2026〕2 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新建兴阳街 (兴佳路-黄河路)段,道路总长586米;改造道路4条,改造道路总长2237米;并配套建设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6年11月 |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668 .00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分享:
内容提要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预计2026年11月发布,投资估算3668万元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投资估算3668万元
- 投标资格后审,要求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
- 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始公告:https://ggzyjyw.hlj.gov.cn/jyfwdt/003002/003002001/003002001008/20261102/1c93d8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