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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远海运重工船舶与海工建造基地项目(水工部分)勘察1标段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所属地区天津市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远海运重工船舶与海工建造基地项目(水工部分)勘察 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天津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天津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勘察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工程概况: 本项目水工工程主要建设2座30万吨级船坞,尺寸550m×80m×14m和550m×72m×14m,3座30万吨级舾装码头,实体段均为460m×30m,另设2个系船墩,泊位长度520m;材料码头长度165m,宽度25m,码头均设置85m长引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陆域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设施(船体设施、舾装设施、公用动力设施)、行政办公区、室外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天津中远海运重工船舶与海工建造基地项目(水工部分)勘察; 招标规模: 1 项; 招标范围: 完成水工工程部分的船坞陆域、水上勘察和码头水上勘察。(具体勘察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勘察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码头或防波堤或船坞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年限承诺)。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jggzy.cn)进行注册。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码头或防波堤或船坞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 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08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7.补充信息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包括线上递交和现场递交。

7.1.1 投标单位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进行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关于新版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4-10-31)/操作手册。

7.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因系统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二楼第四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8.联系方式

2026年11月03日

原始公告:https://ggzy.zwfwb.tj.gov.cn/p54/1790866.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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