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异议答复
长顺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异议答复
公告正文
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272920260004HQ001 | 项目名称 | 长顺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包)编号 | E52272920260004HQ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长顺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 异议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的类似监理业绩得5分,满分15分。注:①类似监理业绩界定标准: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业绩。②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主管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问题一: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经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若不存在勘察、设计的项目是否可以提供经三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 问题二:主管部门具体是指哪些部门,请明示?谢谢!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1.针对“问题一”的回复: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中,主管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核心目的是证明该监理项目已竣工。对于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参与的完整工程,五方联合竣工验收报告属于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部分高标准农田、水利小型项目,无勘察单位、无设计单位参与,客观上无法形成五方验收资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同样属于有效证明材料。只要验收文件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验收结论为合格、加盖参与验收单位公章,即可作为本项目业绩得分的竣工验收佐证材料。 2.针对“问题二”的回复:本条款所述主管单位,指有关人民政府或项目对应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 |
内容提要
长顺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异议答复
关键信息
- 类似项目业绩界定标准明确,验收报告要求具体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界定标准: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业绩
- 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及主管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验收文件需体现项目名称、验收结论为合格、加盖参与验收单位公章
- 主管部门指有关人民政府或项目对应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原始公告:https://ggzy.guizhou.gov.cn/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7717525898566451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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