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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
项目预算4420.32万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广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1101-100001-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5-440113-04-01-588094
投资项目名称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番禺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生态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中心湖及后航道滩地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主要任务是修复提升大学城小谷围岛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与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建设内容为对大学城中心湖、贝岗湿地、珠江后航道大学城段、江沥海大学城段实施生态缓冲带及植物修复措施、潮汐通道修复、湿地巡护路延伸,涉及范围 32.83hm²、措施面积22.8hm²;对赤坎湿地实施湿地修复,涉及范围41.46hm²、措施面积25.66hm²。
招标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一)生态缓冲带及植物措施。包括生态缓冲带修复、水生植物群落构建措施22.46hm²,涉及中心湖、贝岗湿地、珠江后航道大学城段、江沥海大学城段。(二)潮汐通道修复。对贝岗湿地现状潮汐通道进行清杂、喷播草籽,面积0.26hm²。(三)湿地巡护路延伸。对贝岗湿地巡护路进行延伸,长度433.4m、面积866.8m²。 (四)湿地修复。对赤坎湿地进行修复,涉及范围41.46hm²、措施面积25.66hm²。其中生态缓冲带及植物修复措施11.86hm²、外来入侵植物控制7.47hm²、湿地水域恢复4.15hm²、潮汐通道修复1.68hm²、湿地巡护路延伸2184.7m、面积4940m²。 其中珠江后航道大学城段及江沥海大学城段堤防设防标准为20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1级,在珠江后航道大学城段及江沥海大学城段堤防管理范围内有土方开挖施工及仿木桩施工工作。
工期(交货期)施工工期:暂定38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的约定)。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420.3188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4)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规〔2025〕3号文的规定,本项目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1个月(2026年10月)在本单位(不含子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6年10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6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4)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11-03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3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3 10: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6-11-23 10:00:00开标地点第1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招标人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46145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肖友丽(项目负责人)、许凤翔(联系人)联系电话020-382936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8922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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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原始公告:https://ygp.gdzwfw.gov.cn/#/44/new/jygg/v3/A?noticeId=2870b16a-b2a0-4d96-a7e4-0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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