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澄清公告(一)
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变更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 |
| 项目编号 | 1-XM-ZBCG-GC-202603-0048 |
| 采购方式 | 招标采购 |
| 招采类型 | 工程 |
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915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三、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 序号 | 章节 /条款 | 原 招标文件 内容 | 更改后 招标文件 内容 |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建设规模:轨道云著(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70124.35㎡,总建筑面积为282244.72㎡,总景观面积47445.84㎡。 | 建设规模:轨道云著 ( 南区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70124.35㎡,总 建筑 面积为 282244.72㎡,总景观面积 为 47445.84㎡, 其中, 3、5、6、7、11、12、23号楼景观面积为19621.12㎡。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11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按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依法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全部工程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全文统一,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于2026年03月13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查看。
招 标 人:南宁轨道盛拓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3月13日
内容提要
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变更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关键信息
- 招标文件澄清,允许分包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
- 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原始公告:https://mh.gxcq.com.cn/#/details.html?businessId=f4800e34-a825-4de2-8967-db3682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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