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项目比选,预算480000元。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 |
| 项目编号 | 1-XM-XBCG-FW-202601-0159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招采类型 | 服务 |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在城市化持续深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构建高效协同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至关重要。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组合方式,“轨道+骑行”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主流模式。
电动自行车作为覆盖广泛的民生交通工具,一方面在解决“最后一公里”接驳问题中作用突出,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随意挤占城市公共空间,特别是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升、造成区域通行不畅的核心痛点,难以适配城市精细化治理要求。
南宁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物流枢纽,目前已开通运营5条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线路总长度为132.5公里,2025年日均客运量102.9万人次。
电动自行车承担了35%的地铁接驳出行量,“轨道主干+电动自行车接驳”已成为南宁市鲜明的交通特征。
当前南宁虽借交通基础设施升级契机推进协同发展,但仍面临轨道站点周边电动自行车停放乱象突出、规划布局与轨道线网衔接不足、调度管理与安全监管机制滞后等现实挑战,制约了公共交通接驳效能的提升。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工作,既是落实国家绿色交通发展战略、践行低碳出行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南宁市公共交通接驳痛点、提升接驳效能、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升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周边公共空间品质的现实需要,同时相关研究成果亦可为国内其他大中型城市探索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借鉴与示范。
基于此,我集团计划委托服务单位,开展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专项研究,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480000元(含税)。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现就本次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比选,共促南宁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内容
(一)研究范围
项目名称: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
研究范围:以南宁为研究核心,并结合调研国内其他大中型城市(不少于3座)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二)研究主要内容及目标
1.以南宁为研究核心,结合调研国内其他大中型城市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研究内容如下:
(1) 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出行机理研究
(2) 基于协同发展的设施资源配置研究
(3) 基于协同发展的出行链耦合方式研究
(4) 协同发展经验总结与提升建议
2. 针对南宁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挤占公共空间等突出问题,结合站点出入口周边公共空间品质不高、区域通行不畅等痛点,为进一步契合城市精细化治理要求、优化提升轨道站点出入口周边公共空间品质,选取南宁市轨道交通某一试点车站开展专题研究,研究内容如下:
(1) 试点站出入口电动自行车停放空间布局优化及停放秩序管控研究
(2) 试点站出入口基础设施与景观环境协同治理研究
(3) 试点站出入口商业布局与便民服务融合发展研究
3.目标:
(1)以南宁为研究核心,并结合其他大中型城市,梳理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协同问题,明确二者协同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关键制约因素,为二者协同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
(2)针对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在运行、管理、设施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3)构建科学合理的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为协同发展水平评估提供量化依据。
(4)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模式、实施路径及政策建议,为南宁及其他大中型城市相关规划制定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5)最终形成1套完整的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问题诊断、指标体系、协同模式、实施路径及政策建议等方面内容。
(6)最终形成1份指南,能为其他大中型城市提供示范与借鉴。
(7)总结研究成果,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
(8)完成试点车站出入口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的方案设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对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
(2)必须为比选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12月—2026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近三个月)
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
三、比选保证金
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 )或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gxcq.com.cn )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09:00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心大楼A2栋106会议室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71—2778632
附件: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项目比选文件
内容提要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与电动自行车协同发展研究项目比选,预算480000元。
关键信息
- 询比采购,预算480000元,2026年5月12日截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自主,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 项目负责人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无被取消比选申请资格处罚,无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原始公告:https://mh.gxcq.com.cn/#/details.html?businessId=6b342f46-8356-4ef4-84c2-a2ab98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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