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询比采购,更正递交截止时间、出单及发票要求、发票及付款方式、投保险种及对应附加条款。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投标截止2026-07-02 10:00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采购人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1-XM-XBCG-FW-202606-0172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广西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项目联系人黄孝星
联系电话0771-489813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XM-XBCG-FW-202606-0172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招采类型服务

关于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1.原内容:

第一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0:00(以文件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第一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0:00(以文件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询比文件内关于截止时间的内容同步更正。

2.原内容:

第二章 六、出单及发票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必须完成全部保险单出具工作,并将正式保险单、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交付投保人。

现更正为:

第二章 六、出单及发票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缴纳保险费用后,成交供应商须2天内出具保险单,并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原内容:

第七章 第二条 发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全部保险单、保险凭证出具工作,并将正式保险单、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交付甲方。

2.甲方收到完整保险单及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现更正为:

第七章 第二条 发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缴纳保险费用后,乙方须2天内出具正式保险单,并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原内容:

第二章 四、投保险种及对应附加条款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交叉责任条款

2.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3.附加建筑物改动责任保险条款

4.附加赔偿限额包含诉讼费用保险条款

现更正为:

第二章 四、投保险种及对应附加条款

在(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将3.附加建筑物改动责任保险条款删除,在(二)公众责任保险中第3条位置增加附加建筑物改动责任保险条款,删除及增加后,序号自动降序,询比文件中同一内容同步更正。

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孝星;联系电话:0771-4898136

特此公告

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29日

内容提要

南宁市照明设施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询比采购,更正递交截止时间、出单及发票要求、发票及付款方式、投保险种及对应附加条款。

关键信息

  • 更正递交截止时间
  • 更正出单及发票要求
  • 更正发票及付款方式
  • 更正投保险种及对应附加条款

原始公告:https://mh.gxcq.com.cn/#/details.html?businessId=218e08b7-7c37-4311-b75f-de515f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