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规模628900元,服务期2年零8个月,2026年8月5日截止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投标截止2026-08-05 09:00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采购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62.89万元
项目编号YY20260511000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广西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工期/服务期2年零8个月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项目联系人韦工、鲍工
联系电话0771-2778303/0771-277897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1-XM-XBCG-FW-202607-017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招采类型服务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2.2项目编号:YY202605110001

2.3上限控制价(常年法律顾问及坐班律师服务费用):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 628900.00元。

2.4项目服务期:从2027年3月29日起至2029年11月28日止,期限为贰年零捌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6比选范围:

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坐班律师服务)、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等相关法律服务。

注: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3.2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3.3须为“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中介机构库”在册正式成员,且其成员资格状态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及整个服务合同履行期内持续有效。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律师事务所总所及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比选,仅允许其中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比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

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网(https://mh.gxcq.com.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6 年8 月 5 日  9时 0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 205 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2778303;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网(https://mh.gxcq.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韦工、鲍工

电    话:0771-2778303/0771-2778979

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1-2778084

内容提要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规模628900元,服务期2年零8个月,2026年8月5日截止

关键信息

  • 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 服务期2年零8个月
  • 2026年8月5日递交比选申请
  • 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 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 为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中介机构库在册正式成员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律师事务所总所及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原始公告:https://mh.gxcq.com.cn/#/details.html?businessId=0ba37630-750b-4d7b-9179-1f1c53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