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规模364700元,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询比采购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
| 项目编号 | 1-XM-XBCG-FW-202608-0193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招采类型 | 服务 |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 YY202603110001
2.2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2.3项目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
2.4比选范围: 包括2027—2029年运营公司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照片、录音、录像)、实物档案、电子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及图纸整理等(最终数量将按实际工作结果计算)。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比选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实施情况调整服务时间。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比选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3 不含增值税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叁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364700.00),本项目设分项上限控制价,具体详见C4比选申请报价表。
4 比选申请人资格、信誉要求
6.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6.2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 。
6.2 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备注:近5年)至少具有1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不少于30万元的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业绩。
6.3 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处于责令停业;
(2)比选申请资格被广西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
(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4)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选)、严重违约或质量责任事故的情况。
6.4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监事会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6.5联合体要求: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6.6无不良行为记录。
7 资格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8 比选文件的获取与发布媒介
8.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在发布媒介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
8.2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ngdjt.com)、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和国有企业阳光平台(https//mh.gxcq.com.cn/#/)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及时关注。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其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9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及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9.1比选文件须密封后于2026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赖工 电话0771-2778326。
9.2比选人有权拒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
比选申请文件。
9.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申请文件递交,为了确保身份准确性,请在
提交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否则比选人有权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10 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传 真:/
电子邮件:/
业务主办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赖工 0771-2778326
业务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闫工 0771-2778127
11 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内容提要
南宁轨道运营公司档案委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规模364700元,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询比采购
关键信息
- 询比采购,预算364700元,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
- 比选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备注:近5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不少于30万
- 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处于责令停业;(2)比选申请资格被广西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
- 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监事会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原始公告:https://mh.gxcq.com.cn/#/details.html?businessId=e2529c5d-7c55-4a84-a683-991d87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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