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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采购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预算2,994,241元,2026年11月13日9:30开标。

招标公告福建省市政工程截止 2026-11-13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13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3 09:30:00
所属地区福建省 · 泉州市
采购人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99.42万元
项目编号[350525]JP[GK]202600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采购人地址永春县东关镇东华社区218号
项目联系人曾蕴慧、黄燕惠、李璐、郭楚滨、童志航
联系电话0595-2719698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委托,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对[350525]JP[GK]2026008、永春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春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GK]2026008

项目名称:永春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4,241.00元

采购包1(永春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2,994,24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94,241.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061910-路灯永春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1(项)否新建镇区太阳能路灯102盏、高杆广场灯7盏,换太阳能路灯60盏,新增数字全景监控9处;新增数字广播71处;配套照明设施1200米、交通信号灯18处2,994,241.00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及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如果投标人本身为中小企业,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23 至 2026-10-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3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春县东关镇东华社区218号

联系方式: 13960438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 0595-2719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蕴慧、黄燕惠、李璐、郭楚滨、童志航

电话: 0595-27196988,邮箱jpjs27196988@163.com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采购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预算2,994,241元,2026年11月13日9:30开标。

关键信息

  • 预算2,994,241元
  • 2026年11月13日9:30开标
  • 采用资格承诺制
  • 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
  • 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采用资格承诺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3_2755186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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