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老旧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一-澄清公告
澄清湘潭大学老旧学生宿舍修缮项目EPC标段的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及加分项一致性。
公告正文
湘潭大学老旧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标段一 澄清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大学的委托,对湘潭大学老旧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针对投标人的提问,做如下澄清回复: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 1) 1、业绩提供施总包项目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2、若总包合同中无法单独体现装饰装修金额的,请问提供体现包含装饰装修合同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 1、根据机器管招标文件牵引规则,资格条件业绩及加分业绩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审查”。2、提供体现包含装饰装修合同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业绩不予认可。
( 2)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
回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
( 3) 、我方已获取并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理解第二章 6.4“商务部分评审”中业绩、奖项和发明专利、信用评价加分规定(含资格要求业绩)第2.2条时,遇到几处不甚明确的地方,特向贵方请教,恳请予以解答。一、疑问事项该条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评审加分的业绩,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并同时作为资格要求及加分条款。而本项目施工部分的资格条件,仅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未要求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就此,我方有如下疑问。二、几点具体疑问(一)资格条件与业绩加分口径是否一致?本项目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组织招标,准入条件只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项。按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总承包范围内可以自行施工装修分部工程,无须另行取得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既然资格环节不要求该项专业资质,评分环节却以独立的装饰装修专业业绩作为门槛和加分项,两者标准是否应当保持一致?此点是否在编制评分办法时已作考虑?(二)业绩认定范围可否适当放宽?现行口径仅认可独立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业绩,对房屋建筑总承包合同中包含装修分部并已实际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长期从事房建总承包的企业,承接的多为整体房屋建筑工程,专门单独承接装修专业分包的情形相对较少。按此口径计分,多数总承包企业在该项上无法得分。是否考虑将房屋建筑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修分部内容的业绩一并认可?(三)该加分项与本项目实际施工内容是否匹配?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含外部加建独立卫生间、阳台改建独立卫生间、新增钢楼梯、新增卫生间基础采用洛阳铲桩、结构加固、外立面翻新及室内装饰装修等内容。装修装饰为其中之一部分配套分部,并非本项目主体施工内容。在此情形下单设独立装饰装修专业业绩加分,是否与本项目的履约需要相适应?三、请予明确的事项恳请招标人对上述第2.2条评分条款予以核实并明确。如经核实确需调整,建议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方式一:取消该项独立装饰装修专业业绩的设置,不再以装修装饰专业业绩作为评审加分(及资格)条件;方式二:保留该项加分,但扩大业绩认定范围——房屋建筑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分部内容并已实际实施的,视同满足该项业绩要求,不再要求必须是独立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项目。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执行。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要求,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 4) 、企业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资料中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网查截图未体现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业绩牵引指标,请问补充提供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及附件或提供业主证明是否适用于本项目投标?
回复:不适用
二、更正事项
1、答疑澄清文件已对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进行勾选,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HNZBJ格式)进行报价。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按湘建质〔2026〕80号文执行。
三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 11 月 18 日 9:00(北京时间),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湘潭大学
地址:湖南省 ·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
联系人:邓颖婷
电话: 17608409338
传真: /
电子邮件: 5654176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岳麓区·云栖路559号洋湖创富中心1栋14楼
项目负责人:贺红亮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湘、刘志军、伍艳
电话: 15273295688
传真: 0731-58327919
电子邮件: huazhongyuan2020@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 ·湘潭市·市辖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 168号
电话: 0731-58262625
内容提要
澄清湘潭大学老旧学生宿舍修缮项目EPC标段的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及加分项一致性。
关键信息
- 业绩需提供包含装饰装修的工程量清单或证明,不符合要求。
-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
- 加分项需与装修装饰工程匹配,现有要求不匹配实际施工内容。
- 未体现招标要求的业绩牵引指标,需补充施工结算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若符合)
-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
-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hnsggzy.com/#/resources/transactionDetail/construction?bidSectionI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