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公开出租
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整体公开出租,面积16262㎡,年租金105万元,租赁期限5年。
公告正文
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
整体
公开出租
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
整体
公开出租
项目编号
ZZCQ2026103000031
挂牌起始日期
202
6
年
11
月
02
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
6
年
11
月
11
日
挂牌公告期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方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
5
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1、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的《关于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出租的批准文件》
出租
方
名称
涟水县为农服务
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物概况
本次出租
标的
为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
1-4层、附楼8间门面和停车场整体对外出租,
位于
涟水县涟城镇安东北路东侧、城北大沟北侧,总面积
16262
㎡。本次出租标的物为整体出租。
注:
1、本次出租标的物面积为出租方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
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苏地行
LS
(
2026
)房估字第
07-05
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涟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
02
6
年
7
月
10
日
年租金评估价
105
万元
/
年
租赁期限
5
年
年租金底价
首年年租金价格为人民币
105
万元(最终以成交价确定)
,
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和第五年租金,在成交价金额基础上增加
2%。
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竞价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
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整体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3、
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4、
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
履约保证
金:人民币
10.5
万元。
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后,退还承租方。
6、
本次出租标的业态为
综合商业经营,便民服务、办公、仓储、配套停车场服务
。
7
、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
房屋数量、
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8
、意向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
房屋
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
、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
方
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
、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
法人
和非法人
组织;
2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3
、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
、
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
、意向承租方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
、意向承租方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备查文件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合同样本》(意向方如需了解合同样本具体内容可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土地交易部查阅)
;
六、安全协议书;
其他说明
一、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
方
在公告期内登录
易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
)
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
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
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
“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
方
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
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
400
客服,联系电话:
4008289082
(二)
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
方
根据意向承租
方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
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
(三)
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5
万元
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
、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承租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所缴交易保证金原路返还。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及时原路返还。
4
、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方申请,将承租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方,补偿出租方损失。
(五)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文件规定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六
)
为确保您及时掌握产权交易全流程进展,请在公告截止日后持续关注易交易产权交易系统,以便第一时间接收后续产权交易资格审核通知、网络竞价等重要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汪先生(交易中心)
严先生
(出租方)
联系电话
0517-82315603
13651560055
投诉电话
肖女士
0517-83638028
附件:
承诺书.doc
;
意向承租登记表.doc
内容提要
涟水县安东北路农贸市场整体公开出租,面积16262㎡,年租金105万元,租赁期限5年。
关键信息
- 年租金105万元,租赁期限5年
- 意向承租方需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履约保证金10.5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未被列入不诚信名录
-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61102/N0389FCZZ260116.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