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招租(含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招租及运营服务采购,规模3年,预算5260000元,2026-11-12截止

招标公告浙江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12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12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2 09:30:00
所属地区浙江省 · 衢州市
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26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三年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 15505708917
联系电话155057089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招租(含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内容数量单位起租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招租(含运营服务)采购项目3年5.26/每年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租赁 期限: 三年 。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中小企业可参与投标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团膳服务),经营范围包含集体用餐、餐饮管理服务;②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医院食堂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同时提供合同、验收证明佐证);

三、 报名及 采购文件的获取

2026 年 1 1 月 1 2 日 前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6 : 3 0 ;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1071380385@qq.com; ① 自 然人 报名时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拇指印(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 ; ②企业报名时需提供: 1.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 2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 3 .获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登记表 。

3. 报名后可 致电 13735099765胡女士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或 至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 纸质 招标文件。

4. 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衢州市 衢江区港汇广场 2号楼16楼 。

3.开标时间: 2026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4.开标地点: 衢州市 衢江区 港汇广场 2号楼16楼 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名 称: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徐主任

联系电话: 155057089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13735099765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 盖章 )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

附件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46.1 KB)

内容提要

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招租及运营服务采购,规模3年,预算5260000元,2026-11-12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5260000元
  • 2026-11-12截止
  • 仅中小企业可参与
  • 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需有医院食堂运营服务经验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中小企业可参与投标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3_27548030.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