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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流域洋县段重要生态空间内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汉江流域洋县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中标人陕西蔚蓝节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期120日历天。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开标时间2026-10-26 09:3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汉中
采购人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陕西蔚蓝节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210.51万元
项目编号E6107003541cpsxs62vt001
采购方式评定分离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项目联系人司文龙
联系电话1502900720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洋县段重要生态空间内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次)
标段名称汉江流域洋县段重要生态空间内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次)
标段 编号E6107003541cpsxs62vt001
招标人名称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文龙联系电话15029007209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定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定标地点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1月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1月5日
中标人
中标人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中标价格(元)工期(日历天)
陕西蔚蓝节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锋华 陕 26120213783112105123.92120
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 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 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长安大街3号A座2902室 ,电话: 15029007209,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81685531@qq.com。
以上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内容提要

汉江流域洋县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中标人陕西蔚蓝节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期120日历天。

关键信息

  • 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公示期2026-11-03至2026-11-05
  • 中标价格12105123.92元
  • 工期120日历天
  • 异议渠道: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3/20261102/e3ff2fd0-86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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