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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6年度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6年度车辆采购项目,预算545000元,11月13日09:00提交投标文件,45天内完成供货。

招标公告浙江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1-13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13 09:00
开标时间2026-11-13 09:00:00
所属地区浙江省 · 台州市
采购人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4.5万元
项目编号JJWL2610152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上牌
采购人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路9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816255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6 年度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JWL261015222

项目名称: 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6年度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545000

最高限价(元): 545000

采购需求: /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6年度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采购 9座应急巡查车(工程车)2辆,新能源轻型栏板货车1辆。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上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四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五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11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 、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 “浙江政府采购网 — 网上办事指南 — 供应商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免费。

2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 “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 、供应商应当在 “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 四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11 月 13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 2026年 11 月 13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 2022〕3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 2022〕22号 )已分别于 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4 、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 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① 标前准备( CA 驱动及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本项目通过政企采购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 , 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③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 - 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 )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 670546521 @qq.com )。

④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一个的 CA 锁,并打开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 内。

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实行网上投标(非现场方式实施)。投标文件应当通过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上传,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路 9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 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816255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 8 楼

传 真: 0576-86087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峰男、陈冠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81761086、0576-81761088

质疑联系人:吕玉平

质疑联系方式: 0576-817610 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 号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76-86086511

3310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内容提要

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6年度车辆采购项目,预算545000元,11月13日09:00提交投标文件,45天内完成供货。

关键信息

  • 预算545000元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13 09:00
  • 45天内完成供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3_27551825.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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