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算411.43万元,2026年11月23日开标
公告正文
咸宁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2 15:09 | 发布单位: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 项目开标时间:2026-11-23 |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3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01202601000464
3、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411.43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411.43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订立后1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11.43万元/年,年度考核通过后可再续签1年,合同每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允许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布络供应商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03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3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布络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 0715-8172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咸宁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方式: 0715-8126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琪
电 话: 0715-8126378
内容提要
咸宁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算411.43万元,2026年11月23日开标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预算411.43万元,2026年11月23日开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可续签1年
- 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1/t20261102_27601580.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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