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公安局苇子沟办公区更换放风场摄像头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苇子沟办公区更换放风场摄像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M-2026-09-0884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苇子沟办公区更换放风场摄像头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条款号2.2.5 | 技术部分(明标) | 商务部分 |
更正日期: 2026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改动!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方式: 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310室
联系方式: 0431-82275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檬
电 话: 0431-82275788
初审: 陈檬
复审: 白艳梅
终审: 贡女士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长春市公安局苇子沟办公区更换放风场摄像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关键信息
-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评标办法调整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1/t20261102_27602198.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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