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购置一批肿瘤科设备(五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购置肿瘤科设备,公开招标,预算7,880,000元,截止2026-11-17 09:0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购置一批肿瘤科设备(五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告期内凭账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HLJLB[GK]20260002-4
项目名称: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购置一批肿瘤科设备(五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肿瘤科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7,8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毫米波治疗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0,000.00 |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体腔热灌注治疗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介入热化疗灌注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0,000.00 |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冷极射频肿瘤治疗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 |
| 1-5 | 医用放射射线治疗设备 | 放射性粒子源植入治疗计划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 1-6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体外高频热疗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肿瘤科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以下品类之一的:一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符合响应品类证件的复印件。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公告期内凭账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142号
联系方式: 0451-55653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联系方式: 19645001010、0451-8276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女士
电话: 19645001010、0451-82763333
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购置肿瘤科设备,公开招标,预算7,880,000元,截止2026-11-17 09:00。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预算7,880,000元
- 投标截止2026-11-17 09:0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 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3_27551373.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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