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家乡大营盘村现代化高温棚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山县段家乡人民政府采购现代化高温棚室项目,预算959144.62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5日截止。
公告正文
| 段家乡大营盘村现代化高温棚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10-23 |
项目概况
段家乡大营盘村现代化高温棚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26-00118
项目名称:段家乡大营盘村现代化高温棚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9144.62
最高限价(元):959144.62
采购需求: 查看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期限以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文件、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段家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方式: 0416-5870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方式: 0416-3727777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08803909000005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爽
电 话: 0416-3727777
附件:
内容提要
黑山县段家乡人民政府采购现代化高温棚室项目,预算959144.62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5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959144.62元
- 竞争性磋商
- 2026年11月5日截止
- 面向中小企业
- 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政策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23_27551029.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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