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竞争性谈判临猗县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临猗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竞争性谈判临猗县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预算639036元,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8: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临猗县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8日 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8212026ATP00132
项目名称: 临猗县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639036
最高限价(元): 63903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临猗县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次)(二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63903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供货期:45日历天,质保期:本次采购包含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冰箱等常用家用电器,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整机质保期限不低于3年,易损件质保期限以产品说明书为准且不低于3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一项截止开标前近五年同类型业绩(同类型业绩是指:二包(家电采购项目)),(合同业绩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协议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至 2026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08:30 (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1601室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
2、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猗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地 址: 临猗县双塔南路1190号
联系方式: 13935914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0359-2126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女士
电 话: 0359-2126514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临猗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竞争性谈判临猗县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预算639036元,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8:30
关键信息
- 预算639036元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8:30
- 竞争性谈判
-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 质保期3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610/t20261023_27547348.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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